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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作品:讨厌的赵公子|作者:生在秋天|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15 20:38:03|下载:讨厌的赵公子TXT下载
  赵公子瞪他一眼,又瞪小姑娘:“滚滚滚。”

  小姑娘立刻滚,比我平日里滚的速度还要快。

  赵公子就是这样讨人厌。

  金仙儿笑眯眯地问:“怎么穿着拖鞋就来百货商店了?”

  赵公子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家里牛奶没有了,一心口渴。”

  金仙儿也意味不明地笑了笑:“赵公子不知道邱先生平时爱喝哪个牌子的牛奶吗?”

  赵公子立马不笑了,骂他:“关你屁事。”

  金仙儿平日里无论如何都笑脸迎人,此刻也仍然笑着:“赵公子怎么突然这样大的火气?我领你去,上回见邱先生喝的是……”

  赵公子生气地说:“让你别去找他了啊。”

  金仙儿笑眯眯地说:“邱先生很喜欢和我聊一聊天,何况我也能帮上一些忙。”

  赵公子更生气了:“修水龙头和录音机?”

  金仙儿:“还能帮忙在回去的路上交水电费。”

  我认为,金仙儿应当闭嘴。

  他一定是和赵先生在一起太久了,所以也讨厌了起来。

  第6章 慈善拍卖

  赵公子回家之后,朝我说:“今日钱老板说我穿这衣服很有品味,以前他从不这样说。”

  因为钱老板是大总统的小舅子之一,并□□,不需要拍赵公子的马屁。

  也因为赵公子今日穿的是我给他的衣服。

  赵公子一直怀疑我又抠门又恶毒,总将舍不得扔掉却又不想要的东西给他用,尤其是衣饰。他在想什么呢?若连这仅存的一点方便之处也没有了,我为什么要和同为男人的他在一块同居?并且忍让他分去我一大半的位置?

  由奢入俭难,我只是教他节俭。

  我告诉赵公子:“所以我并非不要这身衣服才给你的,只是认为你穿着确实好看。”

  这也是真话,比他自己的衣服好看,他究竟何时能不再学赵四爷的穿衣打扮了?

  赵四爷年纪那样大了,不穿都很英俊,赵公子尚且还需要靠衣装。

  赵公子:“呵呵,我觉得你穿我的那件风衣才好看,你就从没有穿过。”

  我的人生已经几乎没有希望了,不要令我万劫不复。

  赵公子:“那件衣服呢?拿出来穿穿。”

  我把它捐出去了,前些时间里有一些学生在街上号召捐物,说要举报慈善拍卖舞会,十分有意义,是赵公子那件珍贵的风衣的最佳去处。

  赵公子:“你不会扔了吧?”他骂我,“妈的!五百块大洋订做的!那裁缝谱比老子还大,一年只肯做三件,老子排了两年的队。你要扔了它,我就打死你!”

  我说:“知道珍贵,不敢留在家里洗,送去店里洗了。”

  赵公子将信将疑:“你又没穿过,洗什么洗?”

  我说:“上周你不在家的几天降温,我穿去上班了。”

  赵公子:“今晚我要去舞会,你和我一起去,就穿那个,你打电话让店里把衣服送过来。”

  我说:“我穿那件,就不好和你的其他衣服搭。”

  赵公子:“没事,我穿你这套,挺好看的。”

  我问:“什么舞会?我不喜欢那些……”

  “知道你不喜欢我们谈生意,但今天是慈善拍卖舞会,你还要找什么借口不去?”赵公子不耐烦地骂我,“你真的好麻烦,妈的,你再敢多说一个字,老子就把你那只破狗炖了。妈的!狗不想养了你说一声,不要半夜塞我被子里,老子差点被吓死,你是不是想吓死老子好跟钱老板他那个乡巴佬侄子跑了?”

  赵公子总是将每一件事情都想象得如此复杂,在他的心目中,我不但抠门恶毒,还见一个爱一个。

  然而,这一次,他是真的误会了,我对钱老板的侄子没有丝毫的钦慕之情,我只是深深地为钱老板的风度所折服。

  这些都不要紧,我虽然不再耐心养哈姆——我的那一条可爱却又过分黏人的小狗子——但也不愿意看着它被炖,因此,我不能让赵公子知道我把那件风衣捐了。我甚至可以想象当他看见展台上的那件风衣时,会用什么样的眼神看待我。

  ——他会用昨日报纸头条上那个杀人如麻的江洋大盗被抓时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杀狗如麻。

  我可怜的哈姆。

  我建议赵公子去睡一个午觉,好让我有机会去追回那件风衣。

  赵公子不肯:“不睡了,等下我和人约好了有事。”

  我贴心地说:“和金仙儿逛商店的事可以推到明天晚上,明晚百货商店对面上映新电影,你没有其他的约会。”

  赵公子打电话骂他的助理:“妈的!你又把老子的行程告诉邱一心了!老子才是给你开工资的!”

  给一个人钱,只能让人为你做事;给一个人他想要的东西,就能让人向我投诚。

  这一句话,是赵四爷教我的。所以当年我利索地将赵公子平均二十五分的学堂成绩单寻出来,换取了一张钢琴课的报名表。

  赵公子没有看错我,为了达到目的,我十分的不择手段。

  赵公子骂完他的助理,挂断电话,骂我:“老子就要……去……去你妈的!把窗帘拉上!大白天呢!”

  午觉当然是要大白天睡。

  赵公子乖巧地睡午觉了。我把哈姆塞到他的怀里一起睡,便小心地出门,直奔百货商店。那些学生说今天会在百货商店门□□动,我不能让赵公子发现我也在这里。

  学生们还记得我,见到了我便打招呼:“邱先生来逛商店吗?”

  我说:“我是来请你帮忙的,我那天捐的风衣是我朋友的,我愿意拿其他的东西来换。”

  学生为难地说:“当然可以,但东西都不在我们这里了,你要去仓库里面拿,我可以晚一点陪你过去解释,等我们募捐完,大约是四点。”

  赵公子每次午觉睡到三点半醒,舞会是五点半入场。

  我看时间,已经两点半了,过去仓库就三点了。我虽然给赵公子留言说出门买东西了,但最好尽快赶在赵公子醒来之前拿到风衣回去。

  我独自去了仓库,和负责人讲了来意,我愿意用一条怀表换回那件难看的风衣。

  谢天谢地,除了赵公子以外,没有人看得出那件风衣值五百块大洋,甚至没有人认为它值钱。

  负责人去仓库里面找那件风衣的时候,我听到了来自于地狱的声音:“老子让你做的事就没一件做成了的,要不是看在你是大力叔外甥的面子上,老子早就……”

  赵公子为何也来到了这里?我赶紧找个地方躲了起来。

  “真的很抱歉,赵公子,我不是故意的,您让我到库房里随便找一些用不上的旧东西捐出去,我看那些画放在箱子里,以为早就要扔掉了……”

  赵公子暴躁地骂他:“你是不是蠢?那东西扔掉都没人要,你妈的拿去捐了谁会买?”

  “对不起对不起……因为裱了框,看起来还有一些西洋的感觉,虽然不知道画的是什么……我想着也不能太没有诚意,就……”

  “画的是老子!”

  “啊对不起对不起,没看出来……我不是这个意思……赵公子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嗯?难道他们说的是我读书时候画的那些画?当时我的洋人美术老师很欣赏我的作品,给我开了一个小型的画展。

  同学们都说看不懂。

  这很不错,能被大多数人看懂的艺术只能在我生前给我带来金钱,不能在我死后给我带来名声。

  后来画都被一个富商买了,富商是赵四爷的一位合作者,靠投机成功的,自称越是看不懂的艺术品他越要买,实在是有见地,活该他投机成富商。

  金仙儿竟然也在:“赵公子息怒,东西能拿回来就好。邱先生今晚也会一起去吗?”

  赵公子骂他:“关你屁事!你不准穿那套红色的衣服!”

  金仙儿:“您指的哪套?”

  赵公子:“不准穿红!”

  金仙儿:“可是我没有钱买新衣服。”

  赵公子:“妈的!我有钱!拿去!但你若再拿老子的钱给他送东西,老子就剐了你的皮!”

  金仙儿:“哦,记住了。邱先生可还喜欢我送给他的那套茶杯?”

  很喜欢。是金仙儿亲手做的,他的手和嗓子一样巧,做出来的东西可以放去商店卖了。

  赵公子冷笑一声,对仓库里的人说:“行了,画还给我,我捐这套茶杯。大头,东西拿出来。”

  “赵公子,我叫郝达……”

  “少废话,又想挨打?”

  金仙儿:“这是我送给邱先生的。”

  赵公子趾高气昂地说:“就是他让我扔了的,什么破玩意儿,你知道他喝水的杯子都多少钱吗?他漱口的杯子都是金边儿的。”

  每天对我而言,漱口都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我总是闭着眼在漱口。

  金仙儿好脾气地说:“那我现在就买回来。”

  赵公子:“我现在要把它捐了!”

  先前的那位负责人回来了:“邱先生呢?邱先生!”

  赵公子:“你妈的!这是老子的衣服!”

  负责人:“不是,赵公子,这是邱先生捐了给我们拍卖舞会的,但他刚刚又过来,说拿这块怀表换……邱先生走了吗?”

  您何不说得再详细一点呢?不如把炖狗的配方都一起说出来?

  赵公子:“你妈的!这是老子的怀表!”

  手表比怀表好看,对于年轻人来说,尤其对于赵公子来说,他真的不应该继续学赵四爷的打扮了。若他真要学,他应该学赵四爷吃素,赵四爷年少时被一条狗救过,从来不吃狗肉。

  赵公子:“邱一心你给老子出来!老子就知道你不是出门买烤红薯的!”

  安抚生气的赵公子,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若我曾说过不容易,大约我只是在和别人坐地起价。

  我出现在他们面前,缓缓地看向了桌上的画和茶杯。

  然而赵公子也多少有了些经验,先倒打一耙:“老子的衣服和怀表怎么在这里?”

  我说:“可能是来寻找我的那些画。”

  赵公子:“大头搞的,早说了要开了他!”

  我说:“我的画被孙老板买去的时候,郝达还在家乡。”

  郝达想要的,是他的老板能够叫他的名字,不叫他的外号,我做到了,所以郝达出卖了他的忠诚和赵公子的每日行程给我。

  赵公子:“妈的,有财你都给外人发,你说这些破玩意儿以后能卖大钱,颜料都是老子买的,上面的人还是老子,你卖的时候问过老子了吗?钱都没分给老子一块!”

  若我没有记错,那些钱都拿去还二哥的镇纸了。赵公子小时候打坏了他二哥的一块古董镇纸,断断续续还了好些年,时至今日也没还完,每个月我拿到工资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二哥汇款还钱。

  赵公子也不是没有钱还,他就是抠门,宁愿花五百块大洋做一件难看的风衣也不想还钱。别人光知道我做那么多份工,谁又知道我的心里很苦。

  上一次他捧着二哥新买的花瓶时我的心差一点从胸膛里跳了出来。他居然怀疑我爱上了二哥。

  若我爱上了二哥,我早卖身还债了。

  我爱的是五哥,我不容许别人误解我的爱情。

  赵公子真讨厌。

  赵公子:“大头,把衣服怀表和画都拿走,我们走。”

  我把金仙儿做的茶杯放回盒子里面,抱了起来。

  金仙儿笑了笑:“如果邱先生不喜欢,就捐了也好,做善事也是帮我积德了,说不一定能让我下一世多些福气。”

  金仙儿委实不容易的,我与他都是艰苦的出身,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