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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点一盏心灯|作者:寂寞风尘泪|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6-02 13:54:05|下载:点一盏心灯TXT下载
  刻出某某人赠的字样,再贴上金箔,打上厚厚的亮光蜡。

  “现在的人买砚台,只是为装饰,愈突出愈显眼愈好,所以观台要大,砚池要宽,表示稳如磐石,云生水起,生意兴隆。虽然打了蜡的砚台不发墨,但是颜色才漂亮,也才好卖呀何况钢笔原子笔自来水毛笔,都是现成的,就算真要用墨,也是用瓶装的墨汁,有谁真会在这砚上磨墨呢”

  果然连他大学时代教画的教授,也都在用墨汁了,只是先把墨汁倒在砚里,再略略地磨几下,以加强些浓度而已。旧日的同学,甚至有人发明了电动磨墨机,次插上三大条墨,开马达,顷刻磨就,下面的砚台,则像个石造的圆槽,成为了机器的部分。

  不过他还是坚持自己磨墨,不但因为这样可以做为作画前手腕的种运动,更由于他喜欢那注水时像小河唱歌般的声音,和墨锭滑过砚田的感觉。不滞不涩不凝不滑,仿佛有种磁力,从那深紫色的砚石中放射出来,将手上的墨,恰如其份地吸引住。至于磨墨的音响,则通过指掌手臂,只有心灵才能感觉到,是化为轻烟的松树与曾为山灵的砚石,百年后重逢的唏嘘与谓叹。

  礼失而求诸野,他甚至把珍贵的端砚带上了课堂,随着墨个个传递下去,教那些洋孩子,体味下磨墨的感觉,只是学生们似乎对这石头的价值更感兴趣,路地追问多少钱,相互调笑着,说如果不小心摔在地上,就会被关监牢。其中有个学生甚至吐了些口水到桌子上,反在桌面上磨起墨来,然后说何必用这么麻烦的砚台,桌子也能磨墨,引得满堂肆虐的笑声。

  当晚,他把儿子叫到案前,愤怒地数落洋学生不识货,又说将来这方端砚,当然会传给自己的独子,但是如果知道孩子不好好保存,甚至会把砚台卖掉的话,就宁愿捐给博物馆。

  16岁大的儿子,头歪,突然笑说:“您还是把它捐了吧因为即使我不卖,我的儿子也可能卖,或是哪个孙子总会将它卖掉,照您的理论推上来,当然是捐掉比较保险”

  他呆住了,手中的墨却还在研磨,油油的墨光间,他又看到晃动的人影,仿佛群正在挣扎的采砚人,拼命地向外攀爬,自己则是爬出洞口的那个少年,手里拿着父兄传来的,百年难得见的石精。而滚滚的洪流,正像是排山倒海般地涌来。

  万花筒

  我有个玻璃柜,里面收藏了许多珍贵的小东西,有田黄鸡血印石的水晶玻璃,清朝的鼻烟壶明朝的景泰蓝现代泥塑的九品玉雕的小屏凤,以及两个万花筒。

  论价钱,万花筒是较便宜的,我却把它们藏在柜子的最上层,因为我知道,家里若来了小朋友,对我柜中的东西多半不会感兴趣,唯有万花筒,是他们抢着玩的。

  问题是,孩子们虽然看不到,带孩子来的大人却少不了好奇心,他们在隔着柜门欣赏每件小东西之后,最后总是会把眼睛停在万花筒上:

  这是什么东西,亮亮的挺有意思拿出来借我看看吧

  于是总会出现家老小,争看万花筒的场面。

  有学者研究,人类除了吮吸性这些生理的本能之外,还有掏小动物的巢岤向蚂蚁窝灌水等不用教,就必然会做的本能,我则认为应该加项,就是“爱看万花筒”。

  不论是3岁大的小孩,或80岁的老人,几乎对万花筒都有意思。就算在儿孙面前,老人家装作不感兴趣,心里还是挺好奇。如果把万花筒留在桌上,其余人都躲出去,那老人八成会禁不住地过去偷窥下。

  所以在美国,玩具店里有便宜的纸制万花筒,博物馆商店里有较讲究的万花筒,古董店里更有价值千元的珍品。

  万花筒可以是哄小孩子的玩具,买给女朋友的礼物,也可以是把玩兼收藏的宝贝。

  我的万花筒,虽比不上明清瓷器,倒也价值不菲,个是展览中,向镶嵌玻璃艺术家回的水晶万花筒,个是在古董店里购置的“凡考特”仪器公司产品。

  水晶万花筒呈三角柱形,三个斜面是用高低不平的手工染色玻璃制造,旁边以熔铅黏合,并加珠状的点缀,长柱的两头则是透明的观景窗,和变幻影象的大水钻。

  水钻约有英寸的直径,切成钻石的多角面,所以从观景窗望进去,由于内侧玻璃的拆射,将水钻透进来的光影不断重叠,就仿佛步人水晶宫般,同时因为这种万花筒不靠里面的小碎片来变幻,而是依靠水钻的折射,所以对着不同的光源和色彩,也就会有不同的画面出现。

  我常拿着水钻万花筒在园中漫步,对着各种花草,看其中映现的千丝万缕。上帝创造了神奇的世界,而在这尺管之中,又创造了另外个;将面对的每个具象的物体,变化出无限的殊象。

  至于“凡考特万花筒”,则是传统的形状,外表看来像个老式的单眼望远镜,铜管内有三面镜子,对光端毛玻璃的内侧,装着许多彩色的玻璃碎片,并有个活动的轴头,可以旋转。

  于是随着旋转时,其中碎片的移动,红色的如同花瓣,绿色的组成叶片,小玻璃珠滚成露水。还有那拉成丝的玻璃,会儿变为昆虫的触角,会儿又变为小丑的帽子,加上细密的铜网,逆光看去,如同块延伸不断的黑格子桌巾。

  我喜欢躺着看这万花筒,因为彩色玻璃片比立着看时,移动得缓慢,也便有许多机会来选择画面。

  有时候我先顺时钟转动,又试着反时钟转,看看原来出现的画面,是否能重新映现。

  有时我会看上许久,为的是希望出现在眼前的全是青绿或红橙画面,这唯有瞩于那同色系的小玻璃,全部集在中间时,才可能见到,所以那企盼,便有些等着彩券开奖的紧张与兴奋。

  我更常常从那窄小的观景窗,看里面无穷的天地,向上下左右搜寻,试着找那天地的尽头,只是弄不懂,不过三片玻璃组成的小东西,竟然能不断不断地折射,成为无限的画面,难道我们在现实中所见的无限穹苍浩瀚宇宙,也不过是在上天制成的管万花筒中,所虚幻变化出来的看似无垠,实则有限的世界

  这想法于是激发我的灵感,何必以水钻彩色玻璃片来制造幻象,而不采取真实有机的东西,来丰富我的想象

  于是我收集了红色的山荣荚黄色的枫香褐色的翅果青绿的草叶橙包的圣诞豆,玫瑰的花瓣,以及捡到的秋蝉,又放进两支林中拾来的羽毛和蝶翼,放在块玻璃上,四周再围起三面镜子。

  从这个超大型的“万花盆”看下去,但见片春花秋叶,似闻蝉鸟齐鸣,小小的有情世界,如真若幻地不断延伸,而叶隙问映照的我的面孔和扶镜的手指,也成了这无边风月的部分,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于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于手千眼千手千眼。

  哭

  汗水比较适合手帕

  鼻涕比较适合袖口

  眼泪比较适合空空的手指

  参加丧礼时,常在签名处接过白色的手帕,丧礼中也便有许多人,用那手帕拭泪。新而带着浆性的布料比较干硬,即或有泪水的滋润,擦在脸上也涩涩扎扎地,于是人们便不用它来拭泪,而代以种蘸的动作,或蒙着面,让泪水直接滴人手帕之中。

  这动作使我想起川端康成的短篇小说“化妆”,参加丧礼的少女,躲在厕所里,用白手帕擦拭不断流下的泪水,甚至悲伤过度似地,颓然倚着墙壁,却又突然拿出面小镜子,对着镜中咧嘴笑,冲出厕所而去。

  于是那每张白手帕后面的脸孔,就引得我猜想了,或许有人不是哭。而是在偷笑吧也可能有些情感本就脆弱的人,禁不得他人哭,蒙着脸应应景,即或真掉几滴眼泪,也像川端笔下的少女,是有些谜样的。

  不管怎么样,准备好手帕的哭泣,“总有些形式,也便使我觉得比较不真实。”

  曾有位出自旗人老家庭的朋友说,旧时参加丧礼,路跑,路哭地奔向灵前,从中途打千磕头长跪,和大哭出声的次数,便能知道是几等亲。

  中国民俗更有所谓“愈哭愈发”。认为新娘在出嫁时,如果在花轿里哀哭不止,会使夫家发达,明朝墨憨斋主人的笑府里甚至说过这么则笑话:“有个新娘路在轿子里哭,轿夫听得实在不忍,便说:想必你是嫌弃夫家,不愿出嫁,我干脆把你抬回去好了。那知新娘子赶紧回答道:不哭了不哭了”

  如此说来,那奔丧和出嫁的哭,不也是心中先算计好,成为种形式了吗

  所以我要说“眼泪比较适合空空的手”,当人们突闻恶耗,突知喜讯,往

  日情怀并勾起,先是说话放缓了速度,咬着牙根,深呼吸地隐忍,最后终于硬咽地无法克制。这时已来不及掏手帕,只有举起双手,掩着面地垂下头去,而泪水已经从指间成串地滑落。

  这种哭,没有准备,没有感染,没有矫饰,更没有手帕的承接,甚至根本不想在人前表现出来,空空的十指之后,却有个比什么都真实的泪脸。

  我的三宝

  吉林有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

  我也有三宝,画匣军毯毛毛毛衣。

  吉林的三宝,能够让使用它们者度过严寒的冬天。我的三宝,也许着我走过异乡漫漫的冰雪旅途。

  画匣,该说是个画箱,只因这它长不过尺半,宽不到半尺,所以称之为匣。实则亦不是画匣,应应该是种装乐趣的护盒,是我在中华商场的乐器店买的。

  赴美前,正愁画具没有地方摆,经过乐器店,看见大小适中,黑色胶皮画,且带着边缘护条双锁与把手的小匣子,顿时灵时动,便买了下来。

  匣内原隔为二,衬着黄色的丝绒,想必是用来放置可以折叠装卸的管乐器。我便将较窄的侧用来搁笔,又将较宽侧隔为三部分,中间放块方形石砚,左侧置水彩墨及橡皮小刀等杂物,右侧专摆苏州的杯装颜料。这乐器匣倒像原本为我制造,虽然画具并非专门配置,放进去却正合适,盒盖上的个夹层,则恰好放调色用的白瓷碟。

  于是每到出去教画,或应邀挥毫的时候,我只要拎起那小小的黑匣子,就能上路了。不知情的人,常问我是不是音乐家厘子里是什么乐器我则笑说,算是音乐家,只是种无声的乐器,表现另种交响诗。

  至于打开箱子,铺陈我的法宝时,就更吸引观众了。我总是将箱子面对自己,也就是背对着观众打开,神神秘秘地,如同魔术师般,熟练而轻巧地掏出件件道具。

  橙黄色的藤黄,像是甘薯;杯装的颜料像是中国餐馆的调味料;长长的毛笔像是筷子,还有着批大大小小的瓷碟。我边摆,面幽默他说:好像是要介绍大家怎么吃中国菜

  也就用这开箱亮道具的机会,原本嘈杂的会场,因为注意力的集中而能安静下来。于是拂纸磨墨,便能够轻松地展示我的笔下功夫,所以我常说:这黑匣于是亮出的第招,谓之先声夺人

  军毯是我的第二宝,但它不是展示在人前,也非专用来铺盖,而是当我在家作画时,放在桌上,做为纸张的垫底,由于毯毛微微突起,就算纸湿透了,也不至于黏住,更因为下面毛毯的通风,而有快干的作用。

  黄色又略带些草绿的军毯,是抗故时期胡宗南手下的个将领送给我的,那是战利品,件随着日军渡海,却再也回不去的东西。

  毯角有块已经残破的白布,上面以毛笔写着那日本兵的番号和姓名,我常想,它原先的主人,是在弃甲曳兵时将它遣弃了,还是背着它,颓然倒下,成为流亡异国的孤魂,军阀误尽的苍生之

  所以我也就遍又遍地检视,看上面是否有那侵略者的血渍,或是子弹孔刺刀眼之类。有时候在桌前兀坐,触及那粗得有些扎人的军毯,和它已经残破的边缘,以及上面的点点墨斑,竟觉得那是块暗暗黄绿的大地,有着烽火过后无边的苍凉与凋敝。

  初到美国几年的重要画作,都是在这块烽火流离的军毯上孕育的,自然地带着些浪迹异国的情怀。有时候在冰雪的夜晚,暖气不足,它也便成为伴我异乡梦的朋友,只是压在身上,出奇地沉重,使我常常梦见逃难,追兵到了身后,双腿却不听使唤。

  “毛毛衣”是我的第三宝,它不是毛衣,而是件里面带着绒毛的滑雪衣,我喜欢叫它毛毛衣,因为这个名称很孩子气,也很温暖,尤其是在异乡,它有种母亲的感觉。

  毛毛衣不是母亲缝的,而是有年到合欢山滑雪前,学生特别为我从香港买回来,深紫色的厚呢子面,长领后面用拉链连着顶帽子,由于专供滑雪之用,所以并不太长,也不很宽松。甚至可以说穿在身上有些被包着的感觉。

  在合欢山上,我不觉得毛毛衣有什么好,却在日后的旅途中,天加深天地爱上它。尤其是风疾雪密的隆冬,研究所下课之后,常已经是深夜了,我必须沿着条马路,走上20多分钟去搭巴士。

  铲雪车总是大早出动,所以风雪夜走出校门,已经分不出人行走道与大马路,片白茫茫地,像是罩上了大块白被单。

  许多人形容雪景是粉饰银妆,我想那多半是在有暖气的室内或车子里,观外面的雪。也可能是在明朗的白日,有着明朗的心情,踏雪玩雪。至于个初到异乡的学子,喷着白烟,在深沉的夜色袭面的北风,与不断往鼻孔里钻的密雪中,踏上归途,又不是归途;走回家门,却又不是家门时,那白皑皑,则是种苍白与无助。

  偏偏深夜的巴士特别少,常常等上40分钟,车子才来,我裹在毛毛衣里,低着头,又拉紧帽子边缘的绳带,只露出两只眼睛,静静地站着,想像自己是齐瓦哥医生流放到乌拉山,沁心的寒冷从下面的雪靴和两层毛袜间透了上来,所幸这紧紧包着我的毛毛衣,带给我十足的温暖,仿佛有双巨臂拥着,又觉得自己是藏在床厚厚的棉被之中,身外的风雪反而与我无关了。有次突然被驶近的巴士惊醒,发觉自己的双脚,已经陷在半尺的雪中。而走上车,竟引来满车的目光。直到司机惊奇地问:你难道等车的时候,动也不动才知道头顶上也积了五六寸的雪花。

  毛毛衣已经破了袖时,塑胶制的扣子,不知为什么在干洗时消失不见了。军毯在家人来美之后,早换成了柔细的灰色毛呢料子,宽大地铺在八尺的桌面上,不再怕扎了手,或因掉灰而引得我打喷嚏。小小的画匣子,由于学校有我专用的办公室及教室橱柜,又不再接受外面邀请挥毫而很少用得着。

  但是匣子还是放在画室角,上面的锁依然明鉴,里面也样不少。军毯铺在画柜的底层,上面睡着我异国10年的心血。至于毛毛衣,仍然挂在衣橱里,每次飘雪的天气出门,我去拿厚呢大衣时,总会看到它静静地垂着,胸中便勾起许多往事,便也似乎从它身上,获得种鼓舞与激励,仿佛共患难的老友重逢;有笑有泪,有感慨,也有温馨

  老农玄想

  “见缝扎针”,这是母亲常用来形容我经营园子的句话。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确实贴切极了

  只因为院子并不算大,想种的东西却多,既有年年增添的树木花果,又有每岁必耕的菜园,自然好比收入有限,孩子却接连出世的父母,不得不精打细算。

  譬如套衣服几个孩子接着穿,我种菜也是如此,算好了小白菜不怕冻,早早地播种。收成之后,再接青江莱。至于初夏青江菜也收成了,则种最持久,而能不断摘食的甘蓝。尤有甚者,是在赶档期的情况下,不等成片的青江菜苗长高,先大把地拔了煮汤,再捡那特别肥壮而体貌不凡的,种在菜田边缘,使它们充分地发展,长成特大号。空出来的地方则可以适时种“下作”。

  当然种菜的“见缝扎针”,如果只有这么简单,也便算不得功夫了,其中最高明的,还是衡量日光的本领。因院子之后既有森林而蔽东方之初日,院子另侧又有房子,挡住了下午的阳光,这中间不过16平方尺的地方,虽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所能享受日光的时间毕竟有限,自然也得像那分配食粮的荒岁,算着饭量地配食。

  譬如不需什么阳光的小铃兰风信子绣球和野紫罗兰,全种在山茱荑的下面。早春茱荑未绽,阳光直下,正好让它们风风光光地开花,而后则荫蔽着直到暮秋。

  还有只要半阳光的牡丹,则种在院子近林的蔷薇花侧,盛夏时蔷薇的枝条四蔓,正好筛下半的阳光。

  至于最需日光的黄瓜架,则高高立在院角,虽不能得到上午的十足日照,却能承受自午至晚的阳光。瓜田之前种四季豆,最高不过尺半,不足遮掩瓜架的日光;再前方,隔着田埂种上三排青椒,再接十棵大男孩brb b 番茄,都是属于三尺左右的大个儿,凑在起,既无鹤立鸡群,也不至于有矮子吃亏的不公平。

  此外,今年我更发奇想,其实也是穷则变变则通的困而生智,创造了可以挪动的游牧民族草莓。把它们棵棵移种到盆里,再衡情度势地,找那园中最有日照的地方安置,于是田埂上水泥地上,乃至前院的车库边缘,就都能见到那鲜嫩的果实了。

  这妙点子,方面使草莓获得了足够的阳光,利用了不能种的地方,也避免了草莓贴在地上易腐和招虫子的弊端,高高地悬在花盆边,既是果实,又为点缀。岂不举而数得

  所以每当我在园中小坐,便觉得自己十分伟大起来,想想个只有菲薄固定收入的家长,却能把这“大家子”照顾得个个健康,且得展所长,获得十足的造就,岂不是种成就吗

  在这耕种的过程中,也确实可以享受做为生命主宰的感觉,那些无知的种子,若不是我撒下去,它们有几棵能萌发成长至于我种在什么地方,它既没有发言选择的权利,更无未来自行移动的能力,从我种的那刻,便决定了它的生。

  如果下面有块大石头,而我未察;如果那是最贫的黄土地,或没有阳光的死角,就算这种于是最好的,又如何呢当别人在阳光中茁壮,展开如盖的青绿开花结果的时候,它却可能永远像侏儒样瑟缩在角落,而后或是在怨骂声中,被拔除。或在个寒流的夜晚,悄悄地死亡。

  这样想来,我就觉得自己更伟大了,因为在桃花开的时候,我会特别去摸摸每朵花蕊,帮助它们受孕;在紫藤攀爬时,我会帮着它们找正确的途径,将那贴在地面的升高,转进铁丝栏的拉出来,使它们不致在往后的日子,因为环境的阻碍而影响了发展。

  至于百合郁金香,这些球根的花,我更在暮秋时,为它们分家,免得在地下不断繁殖,因为挤在起,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营养。

  当然施肥更是不可少的,想想这样“见缝扎针”,作接着作,棵连着棵,如果没有足够的养分供应,怎么可能长得好呢我的肥料来源从来不虞缺乏,因为面除草,也就面积了肥。我在院角总是挖有个大坑,将那清除的杂草朽叶全往里倾,倒满了,则盖上土,经常喷水,使草叶快速地分解,如此坑坑地替换,自然总有黑褐色的腐殖肥料供应。有时甚至直接将花果种在这些坑上,长得更是茂盛。

  每当我把那些肥料洒在田间时,总是嘀嘀咕咕他说:“来用你兄弟们的尸骨滋养你吧”

  至于将花果种在肥料坑上时,则讲:“在千人家上建立你的凯旋门吧”

  这时,似乎又觉得自己由这园中伟大的家长,下子变成了有虐待狂的刽子手,青面撩牙地发出阴阴的冷笑。看世间的繁荣与萧条生育与杀戮伟大与卑微,全成为自己导演的出戏,且沾沾自喜。

  母亲的耳机

  母亲配了助听器,家里顿时安静了下来。过去总是听见她在厨房用力地关柜门,将锅盆撞击得锵锵震耳;餐桌上每当她放下碗时,大家更极力地忍耐那碗底与玻璃桌面的强力撞击。尤其使人受不了的是她推电锅,如同粉笔滑过滞塞黑板时令人汗毛耸立的锐利音响。

  可是,下子全不见了甚至她忙碌地在厨房工作,都令人难以觉察,反倒是,当她刚配上助听器,走出医院时,第句话就是:这里的车子怎么那样吵

  回到家,更是麻烦了老人家开始抱怨每个人说话的声音太大,又说鹦鹉鬼叫得令她想过去把它掐死,甚至电话铃响和别人打喷嚏,都能把她吓大跳。

  于是过去唯恐铃声不够大,甚至得将无线电话放在她枕边的事情,全做了180度大转变,亲友未进门,更得早早叮嘱:别再对着老人家的耳朵猛喊。

  尤其妙的是,她自己的嗓门也突然降下了大半,过去如洪钟的声音,顿时变成了低语,好像说的都是秘密,她说不敢大声,因为怕炸了自己的耳朵。

  跟着老人家便有些得意了起来,笑着警告家里每员,以后别想再背地里说她坏话,因为连我们关着门讲话,她都可能听得见。指着自己的耳机,老人家说:“我的耳朵比你们强,可大,可小,碰到你们讲悄悄话,只要我把耳机调大声些,就成了顺风耳”

  老人家果然厉害得有些可怕,走在街上,邻居老太太正跟媳妇聊天,我们年轻人尚且没有听见说什么,老人家却老远地搭上了话,敢情她全听到了,原来是因为过去耳朵不好时,她是半听半猜,日久几乎能从对方嘴唇的移动,来猜想内容,如今听力增进几倍;加上“看”的功夫,自然有了过人之能。

  老人更发奇想了,居然要去烫发店,改那20多年未曾变过的发型,原本的巴巴头,换成垂向四周的卷发。原因是助听器虽然是植入耳壳的“隐藏式”,旁人注意,还是看得出来,老人家神气他说:

  “要是用头发遮上,回大陆探亲,人家只当我是老少年,听力不让年轻人,多有面子”

  我说:“老小孩老小孩人年岁大了,就像小孩儿您就算梳个马尾巴,我也不管”

  当然助听器也有缺点,就是只戴在右耳,声音即或发生在左边,她也觉得从右边传来,过去大声讲话,她的裸耳还能听见,现在右耳变得敏锐,左耳就完全没有用了。在花园里,只见她面种菜,边不断地转头四顾,寻找碉瞅的小鸟和鸣蝉;行在街上,后面有车驶近,老人家总是做成要躲避的样子,正如她所说:前10年,不知是怎么过的,倒没让车撞上,只是也没觉得世界这么吵。

  于是我想:这世界真有这么吵吗对于不觉得吵的人,会不会正像是母亲未戴助听器前,自己反而是噪音的最大制造者

  同样的,作画时用强烈色彩的艺术家,吃饭时要大咸大辣的老餐,只怕实际上,对色彩和味道的感觉,反而比般人来得迟钝。至于那些天到晚觉得生活太单调的人,恐怕不是真单调,而该怨自己体味生活情趣的能力太差。

  只是身处在这个形形色色的社会中,正像耳科医生所说,是有许多困扰的,有时候前个病人是听力障碍者,才大声他说了再见;接着进来的,却是个戴了耳机的,忘记收束自己声音,才开口,便见病人惊,怨医生说话的声音炸耳,造成医生看病人,未开口,第件事就是观察对方有没有戴耳机。

  这样地推想,才发觉原来世人是那么不相同,我们就得以这不相同的了解,给予不相同的对待,当自己觉得别人的声音太小,而还报以较大的嗓门时,心只以为是善待了对方,岂知却缘于自己的听力已经衰退。

  写到这儿,突见老人家蹑人书房,比了个吃饭的手势,过去她总是站在楼梯口大喊声,怎么而今有了恁大的改变。

  敢情听力太好的人,只怕自己大声说话会伤了自己耳朵,竟要变成哑巴了吗

  风筝之歌

  每次看到孩子放风筝,就使我想起大学刚毕业,在成功高中教书的日子。放学之后,我沿着林森南路,穿过交通频繁的忠孝东路,再向北行,走过火车道上的高架桥,回我位于长安东路的家。

  或许因为当时还没有铁路电气化,华山车站前的空地又大,每次行过高架桥,总看到许多孩子站在上面放风筝,有时候火车正轰轰地驶过,孩子反而大胆地开始松线,让小小的纸鸯,乘着那阵火车带来的风,倏地飞上天际。

  连我,也常跟着块儿叫好,日久了,与孩子都熟念起来。

  那些孩子,多半都住在铁道边的违章建筑里,贫寒的环境,使他们买不起风筝,只好自己糊,有些孩子手艺好,风筝脱手,就能直上云霄;手艺差的,则任他牵着线,沿铁道边的小路跑上百公尺,风筝还是又扭又转地;最后栽下来。

  跟他们相处近年的日子里,最令我难忘的,倒不是放风筝这件事,而是孩子们天真的对话。记得某日傍晚,虽然天色已经沉下来,有个孩子仍然兀自站在桥头,舍不得收线,因为他的心已经随着风筝飞上了天际,他放出了有生以来,最远的只风筝,我则是唯陪着他的人,分享他的骄傲。

  突然从巷子里闪出个人影,尖着嗓子喊:

  “这么晚了,野到哪里去了还不回家,小心挨揍”

  孩子下慌了,手忙脚乱地收线,却愈是心慌,手愈不听使唤,几次把线绞成团,又几次让已收好的线溜了出去。孩子急了,虽然在阴暗的暮色中,仍然可以看到他急得泛红的双颊,他气急败坏喃喃地说:

  “回家回家当然可以回家,可是我要回家,它凤筝不要回家,我怎么回得了家是它野不是我野,口家打它”

  孩子天真的话语,却让我感到种难以形容的人生境界。以后的日子,我先把这个故事写成了诗,又引申为哲理,放在“萤窗小语”之中,而直到今天,每次在异国的郊野,看到孩子们放风筝,更总是把我带回那刻:“我要回家,它不要回家,我怎么回得了家”

  在我最早的记忆中,只有两样玩具,直不曾褪色。个是我收藏成堆的香烟罐,个是我的老鹰风筝。

  香烟罐并不能算是我最喜爱的,之所以能记忆这么清楚,大概是因为搬家时全忘在旧房子里,由于心疼吵闹而变得深刻。老鹰风筝则是我真正喜爱的东西,因为它是父亲买的,再加以组合,帮我放上天去,且将线的头交入我的手中。

  那是个午后,想必正逢假日,父亲带我到家附近的龙安国小玩,才走出巷口,就看到天上有只老鹰在盘旋,可以很清楚地认出头和身体,还有那抖动的翅膀。

  “老鹰老鹰”5岁的我,大声叫着。

  父亲抬头看了阵,说:“大概不是真的,是个风筝”

  那时候似乎放风筝的人不多,最少这是我所听到的个新名词风筝。

  我们走入龙安国小,果然操场中央,正有位老先生在放风筝,几个孩子指手画脚地围在四周。

  许多细节已经记不清楚,也忘了那位老先生是不是专卖风筝的,只晓得那风筝后来到了父亲手中。

  对于凤筝的印象却是极深刻的,那是以细竹条编成骨架,再缝上灰色的绸子制成;绸子上还画着眼睛和羽毛的图纹。但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能给人那么逼真的感觉,它妙在不但有老鹰长长的身体,而且还有个弯弯的弧度,看来就像是立体的身躯,头上更带着尖尖的啄,加上圆睁的双目,真是威风凛凛;至于翅膀,半有着竹架的支撑,半则任那轻绸虚挂着,放上天去,风振,翅膀就扑扑抖动,活像是展翅翱翔的座隼。尤其神妙的是,那双翅膀居然可以装卸,不用时将翅膀抽下,只占小小的空间;要玩时,则只需将翅膀近身侧的两支长竹片,插入身体上的插座中,就顿时成为了足有三尺宽的风筝。

  往后好长段日子,每当父亲有空,又天气晴和,我们都是伴着风筝度过的。父亲先将风筝装好,放上天空,再把线圈交到我手上。

  “小心拿着,这风筝老鹰飞上天,就成真的了真老鹰力量可大极了抓不紧,它就会飞不见的。”

  听了这话,我的小手是抓得更紧了,只觉得长线的那头,有着不断的震动传过来,那是种挣扎它想飞跑。因为凤筝老鹰的家是在天上,所以上天,它就活了只是为什么落地,它的翅膀又跟身体分开,动也不动地躺在抽屉里呢

  第个自己做的凤筝,根本没能上得了天,才起飞,就栽到地上,岂像我那坏了的老鹰风筝,只要只手,迎着风,轻轻地松线,自己就能展翅而去。

  但我还是捡回了那只不会飞的风筝,重新绑,重新糊纸,又重新在苍茫的暮色里,冲出门去,加入那群犹未散去的小朋友中,请个孩子抓住风筝的下端,在高喊松手时,抓着线圈猛跑。

  只是依然掉了下来。

  渐渐地,我做的风筝有了进步,虽然还飞不高,且猛打转,但总是飞了起来。

  我把风筝拆开,将小竹条削得更平均,又拿另支竹子撑着,量度出重心,画上记号,再把垂的那根绑上去,且斜着加上两支小竹片。由于左右力量非常平均,相信绝不会再打转了。

  只是放上天,它虽不转,却仍左右摇摆个不停,我又丢了脸,直到有天,为它装上了好几条长长的尾巴,那风筝才真正平稳地飞起来。

  “原以为不装尾巴可以飞得轻快些,岂知道反而不稳了难道那看来像是累赘的东西,反倒有这许多用处

  那时候,我小学四年级,放风筝成为孩子间最热门的课外活动,尤其是初秋的日子,整个台湾大学操场的天空,都飘着远远近近的风筝,电线上树梢上,甚至房顶上,常看见坠落的风筝,但尽管有些还非常完好,除了物主,却不见有人去捡现成,大概是因为,每个人都希望做自己的风筝。

  放风筝的美,岂只是风筝在飞,而且是自己在飞,从自己的手上,扎出来片方方圆圆的小东西,为它装上尾巴,绑上线绳,再加上五颜六色,这就是我的代表我的孩子我的化身,且看今日,谁的能飞最高且看谁是绞了线断了丝栽了跟斗,垂头回家的人

  飞扬这是我的想像,飞得愈高离我愈远,愈是不容易看见,这手上的线愈是脆弱而不可依靠,愈是我的骄做

  在俄亥俄州,片广阔的原野上,看风筝大赛,有立休几何形,看来像个大方盒子的风筝;有灌了气,看来像块面包的塑胶风筝,有日本人画着罗汉脸的长方形大风筝,也有成百节中国式的大蜈蚣。

  至于线,从细得看不清的钓丝,到比笔芯还粗的尼龙绳,更在特别表演中,展示了可以暗杀别人风筝的玻璃丝线。

  参加斗风筝的人,不见得都有特大号的本钱,却怀着大卷,先浸胶水,再蘸过玻璃碎粉的“杀筝线”。那风筝似乎也经过特别设计,可以突然做快速的飘摆,倏地横穿到别人风筝的下方再猛然上升,只见放风筝的手向回抖那么下,另个风筝,就无声无息地翻滚而去。

  人群发出阵阵的惊叹,带着幸灾乐祸的呼喊,也有着些许同情的惋唱,还有那随着断线风筝抖动挣扎飘滚滑落消逝,种说不出的凄美,所发出的

  那是首首的挽歌。美丽的凋零英雄的殒落,所必当伴随而来的咏唱:

  云的归于云

  雾的归于雾

  飞飓的归于飞飓

  天空的归于天空

  两支竹张纸根线平凡地被塑造种偶然。

  阵风,只手,双目相送中,昂昂然地被举起种机缘。

  既是风赐予的飞翔,就飞成风的样子吧那么地飘摆,那么地睡倒,成为悠然滑落优美的死亡

  既然回到地面,便立刻回复了平凡,且可能被永久地深藏无情地折损。

  就尽情地飞远,激烈地战斗,且在地面那只手的错误发生时,选择属于你的自由吧

  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在个怎样的树梢怎么的枝头,或是片平野之上,你竟然带着些亲人的梦想,段流浪的经验

  睡成永恒的姿态

  荒山逆旅待新年

  在海外过的第个中国年,是壮阔的荒凉的,却又有着些诗意,带着几分惊险。

  趁着寒假,万里来美寻夫的妻,害怕纽约的冰雪,而跟我约定在旧金山碰面,却没想到路玩到大峡谷,仍然赶上了她生命中最大最冷的场雪。

  雪中的大峡谷更壮观了,但是比起玉山阿里山,甚或只是大屯山,总觉得少了那么分优美与悠闲。由于天寒地冻,载人下到溪谷的小骡子早已敛足,只有几个导游,引着不识时节的零星旅客,叩访印第安人的古迹。

  临时才计划到大峡谷的我们,原本就没有准备厚的衣服,再加上谷中挟雪的寒风,除了眼看到大峡谷时,还有几分兴奋,跟着游兴就冻到了冰点。

  “我们还是回洛杉矾,去狄斯尼乐园吧”妻建议,于是早早就搭上由大峡谷到的巴士,准备赶乘晚上9点钟的火车。

  巴士抵达1 ,已是7点过后,饥肠辘辘的我们,在这亚利桑那荒凉的小城里,提着行李,顶着寒凤前行,原以为大峡谷旁该有着富丽的酒店和热闹的市集,怎料竟是这种家家店深锁,只有远处几声狼嗥犬吠的景象。

  好不容易挨到火车站,卧车的座位虽然订到了,却说由芝加哥开出的火车,因为大雪,而将延迟7小时到站。别的旅客似乎全是当地的居民,也像是早就料到车子会延迟,纷纷搭上门口亲人的汽车驰去,顿时偌大的车站里,连管理员都不见了,只剩下我们这对来自远东的旅人。

  “这里挺荒凉的,不太保险,还是先出去找点东西吃吧”我把颓然坐在椅子上的妻拉起来,

  出了车站,风雪是更急了,呼啸着仿佛不断牵引着的白色的帘子挡在眼前,却隐隐约约地发现对街右侧百码外,有家餐馆,仍然亮着灯火。

  走迸餐馆,令人惊讶的,老板居然是中国人,在这种荒凉的小城也有中国人

  “中国人嘛吃苦耐劳,别人不开,我还是开。”老板很热络地过来招呼。且主动地介绍了葱爆牛肉蕃茄炒蛋几个简单的菜,他的脸布满风霜,国语也很差,但是笑容很暖。

  “您从哪儿来”我问。

  “中国”

  那是个遥远的名字,在地球的另边,我原想问是从台湾香港,还是大陆的哪省却发觉只是个“中国”,便闪闪亮亮地在心里灿然起来。仿佛最初飞离大气层的太空人的感觉:“那只是个小小的地球,生活在上面的人们却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