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部无尽的宿命少年篇第集前言帝国的冬天帝国309年,古老的神龙广场迎来了它的第三百个冬天。太阳懒洋洋地从东边升起,昏黄的光线照在和广场样古老的十七座巨大雕像上,给座座石像蒙上了层灰暗的色彩。
这些雕像几乎和帝国同龄,经过近三百年风雨不断地侵蚀,表面已开始现出裂缝,阵风吹过,些碎小的石片剥离下来,雪粒般地洒落在雕像的脚下。
原本热闹无比的神龙广场现在却是静悄悄的,几乎没有什么声音,但却挤满了成千上万的人,个个不发语,面色沉重。
从神龙广场到风都城内最宽阔的神龙大道上,像插秧样地排满了近万名身穿金黄色战甲的战士,这是帝国最精锐的皇龙骑士团。
皇龙骑士团和皇城风都的卫戍部队皇家骑士团只有字之差,都是皇帝直属的嫡系部队,是帝**队精英中的精英,在帝国七大主力军团中战斗力是最强的。
每个战士都面色僵硬地站立着,箭上弦,刀出鞘,气氛比魔族兵临城下时还要紧张。
广场正中央的那个以前为新生的龙战士加冕的台子,现在摆了块巨大的,屠夫切肉用的案板,板上斜插着柄闪闪发光,锋利得吹毛断发的斧子。
这回,这个台子不是给新生的龙战士加冕用的,更不是用来卖肉的,而是用来演戏,演出真人表演的断头戏。
奥拉。法比尔和他的班大臣们,也与广场内的石像样,面无表情地在边上另座样高的高台上坐着;三头黄金龙的继承人,帝国未来的女皇如月公主,脸色苍白地站在旁,双拳捏得紧紧的;第大臣鲁亚基公爵,则若无其事地坐在边上,玩弄着那双刚涂了指甲油的玉手。
他们都在等好戏开锣。
戏中的主角不是别人,而是帝国最著名的将军,被魔族和兽人们称作死亡天使的龙战士,暗黑龙达克。秀耐达公爵。
我坐在辆由四匹骏马拉着的马车上,在风都最宽阔的神龙大道上走着。拉车的马是好马,但车却是破车,简陋得让人无法忍受,又小又紧。四周用条条手臂粗的铁栏杆围着,露出道道足以让个人的拳头伸入的巨大的缝隙,做得和笼子没什么两样。由于车身太矮了,我只好在车顶开了个洞,将头从洞里伸出来。
我的身上挂了百余斤重的饰物,是我最喜欢的黑色的饰物,这是帝国的工匠们花了整整七天七夜的时间,不吃不喝不睡特意为我打造的,饰物坚硬无比,刀剑难伤。幸好我是坐车来的,否则的话,我走起路来带着它们定会咣当咣当地响个不停。
在我的四周,皇帝身边最信任的八位幻象骑士专门为我保驾护航,个个都紧张得不得了,生怕有人来行刺我,伤害了我,让我无法上台表演。
也难怪他们那么紧张,我,是暗黑龙龙战士达克。秀耐达,半个月前,我在皇宫里和三头黄金龙奥拉。法比尔皇帝及赤甲龙科尔狄斯。比赛亚还有十二位幻象骑士起切磋武艺。
他们十四个人联手,外加七个德鲁依僧侣在边上呐喊助威,仍然无法拦住我。若不是我身上的万神血咒突然发作,幻象骑士们也不必这么不辞劳苦地在这儿为我保驾护航。
万神血咒的威力在我的身上以龙瘟的形式表现出来。
我生了病,是龙战士最怕的疾病龙瘟。
因为害怕我死去,僧侣们在我的身上加了七个封龙印和六个封魔印,另外挑断了我的手筋和脚筋,免得我到处乱跑伤了身体。
马车载着我穿过神龙大道,通过广场上由千名拥有变身力量的新人类士兵专门为我维持秩序而用人墙分出来的道路空间,在高台前停了下来。
这些新人类士兵因为怕有人乱来,个个全使出了变身的力量,兔耳朵,猫眼睛,狼爪子,狐狸的嘴巴,猴的腮帮,全是人模狗样的。
我生虽然风光无限,但从未象现在这般万众瞩目过。
我终于从狭小的马车上解放下来,车子实在是太挤了,好在我已被疾病折磨得不成人形,身上点感觉也没有,并不觉得多痛苦。
我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本来龙瘟旦在龙战士身上发作,会在极短暂的时间里夺去他们的生命。可是刚好在我和皇帝“切磋”之前,他让我喝了杯特地精心为我调制的,放了这世上最甜美的香料毒龙草的鸡尾酒。想不到这种可以毒死龙的调料竟和龙瘟过不去,两者互相不买账,都争着要我的命,结果让我渔翁得利,多活了几天。
不过我的身体由于被它们当做战场,已糟蹋得不成人形,再也活不过明天了。
我受到最高级的待遇,由幻象骑士虎和狼抱着,被送上了高台,帝国的**官汉漠拉比专门为我的演出念起了台词。他的台词又臭又长,总共有百二十八条之多,病得歪歪斜斜,昏昏欲睡的我也没有听得太清楚。
大意就是说我为非作歹,滛妇女,贪污公款,侵占农田,霸占民房,调戏公主,污辱皇帝陛下,行刺皇帝,阴谋造反,勾结魔族,通敌卖国之类的,共计百二十八条之多。
真是服了他了,这家伙竟能为我想出这么多的曲目。
滛妇女我承认,在我第二次变身的最黑暗时期,我确实干了不少的坏事,可是后来那些女孩不是最后都爱上了我,和我同居在起。
调戏公主,那是她自找的。再说,当时我也只是摸了她胸部几下,亲了几下小嘴,夺走了她的初吻而已,又没和她上床;污辱皇帝皇帝算老几,犯了错,说两下不行啊,这就成了大罪了
行刺皇帝,这可是天大的冤枉那天可他先拔出长剑要我和他玩的,而且当时还有大堆家伙在帮助他,以多打少,不公平啊,这就成了行刺了
至于说我勾结魔族,通敌卖国,更像是在说笑话。
我被魔族和兽人称作死亡天使,我现在的地位可是我用无数的魔族与兽人族战士的尸体血肉堆砌起来的。在魔族和兽人族的土地上,我的名字被大人们用来吓唬那些在半夜里嚎啕大哭的孩童。
“你还哭,再哭,小心引来达克。秀耐达吃了你”
通敌,说出来谁信。
其它的乱七八糟的罪名,什么贪污公款,侵占农田,霸占民房,强买强卖之类的,就更不象话了。
以至于连奥拉皇帝修养那么好的人,也觉得台词太长了,他做了个手势,**官心领神会,匆匆地结束了演讲,开始了结案陈词。
“经法官联合会致通过,决定判处达克。秀耐达死刑,他将被处以五马分尸。他的肝脏将被用来祭祀被他丑恶的行为所辱没了的龙战士的名誉,他的四肢将被用来喂狗,他的身体将被烈火焚烧,他的脑袋将悬挂在城门口”
没搞错,我暗骂着,我又不是猪,要把我大卸八块,又烧又烤的,还要喂狗
可是我现在连大声说话的力量都没有了,龙瘟和毒龙草已让我变得比婴儿还要脆弱。
“仁慈的皇帝原谅了他不可饶恕的罪行,对他行为,皇帝决定对他处以最仁慈的惩罚只是砍下他罪恶的头颅”汉漠拉比宣读了最后的判罚。
好戏开始了,四周完全静了下,鸦雀无声。我的头枕在高高的案板上,静静地等着那刻的到来,过去的往事幕幕地在眼前闪过。
“你要么成为象雷兹。法比尔样的英雄,名垂千古,建立不朽的功勋,要么被送上断头台,死无葬身之地”
父亲的话仿佛就是像是昨日才说的,又在我的耳边响起。
老家伙的预言总是那么准。
第章 宿命
第章宿命
在广阔的风之大陆上,大地被分为几个部分。大陆的南方是魔族的统治的地方,东北方的土地,则是被兽人族瓜分。至于西北方向最肥沃的土地阿拉西亚,为人类所统治。
这儿被所有人称为乐土如果没有战争的话。为了这块最肥沃的土地,几百年来,各个种族在这片土地上几乎流尽了每滴鲜血。
魔族精灵族兽人族都曾经是这儿的统治者。但300年前,在这片土地上,人类的英雄三头黄金龙的龙战士雷兹。法比尔率领新人类军队打败了这里上届的统治者魔族,建立了风之帝国。又经过十二年的战争,人类清除了其它的势力,成为这儿的主宰。
这场著名的战争被后人称为第次神龙战争,战争的结果改变了整个世界的格局,大陆成了人类魔族兽人族三分天下的局面。
这三百年来,虽然帝国涌现了四十多位龙战士,并且在不停地向外扩张,可是却始终无法统整个大陆,只能稳守阿拉西亚。
这是因为没有位龙战士可以逃过神的诅咒,他们都在事业最辉煌的时刻死于各种各样的“意外”,或战死沙场,或死于疾病,或发疯,总之没有人能活过六十岁。厄运象噩梦样地死死缠着这世上最强的战士不放。越是强大,越是杰出的龙战士,死得也越快。
龙战士是被神所诅咒的战士,当年雷兹。法比尔那七位兄弟成为龙战士的代价就是子子孙孙都被诅咒。
代天骄雷兹。法比尔将风之帝国的首都命名为风都,它位于阿拉西亚大陆的东部。风都城是整个大陆上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那儿有四所著名的魔法剑士学校:苍龙白虎玄武朱雀。
这四所学院专门负责为帝国培养剑士魔法师和魔法剑士,是帝国名将的培养基地。
帝国首都著名的神龙广场处于风都城的正中央,这里是为了纪念第次神龙战争中的七位龙战士而建立的。
广场中央竖着块巨大的龙战士纪念碑,上面刻着三百年前那场战争中七位龙战士和创造出龙战士的十贤者的名字,边上旁是七位龙战士的雕像,另边是十贤者的雕像,这十七座近十米高的雕像是代雕刻艺术大师罗曼。罗丹的杰作。
纪念碑背后二百米远处还有座七层高的龙战士纪念塔,是为了纪念这数百年来牺牲的数十位龙战士而建的,也有百多年的历史了,每位龙战士死后,他们的名字都将被刻在塔顶的大石碑上。
我站在广场的中央,手指抚摸着用汉白玉大理石雕成的巨大的龙战士雕像,感受着玉石的纹理和冰凉。这个雕像是当年那七位龙战士中力量仅次于雷兹。法比尔的暗黑龙的龙战士,我的曾曾曾曾曾祖父卡鲁兹。秀耐达的雕像。
古老的石像上传来股冰凉的感觉,我的鼻子里似乎又闻到阵的血腥,龙的吼叫声和魔法师的咏唱声隐隐地在耳。我感到自己仿佛超越了时空,又回到二百多年前的那个年代,那个人类与魔族拼死厮杀的时代。
我叫达克。秀耐达,暗黑龙的第八代传人,至少名义上是这样的,我到底能不能成为龙战士,可就要看今晚了,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十八岁的生日。
我们家族里每代继承暗黑龙的力量的祖先,体内的暗黑龙的力量都是在十八岁生日的那天夜里苏醒的。
我是苍龙学院的学生,父亲是帝国第七代龙战士中最出色的人,却也是死得最早的个,他在我15岁时就战死沙场,也没有逃过龙战士被诅咒的命运,“荣幸”地成为第四十三个将名字刻在塔上的龙战士,母亲也因为思恋父亲而郁郁而终。
现在帝国中第七代的龙战士还有三个活着,不过他们的年龄也都快到了龙战士生命的“大限”了。
父亲的经历让我明白了个道理:英雄都是不长命的。
我不希望自己是个龙战士,我不喜欢战斗,不喜欢死亡,更不喜欢战争。我的兴趣很广,几乎每样的爱好我都爱,可是我又不愿把心思都放在棵树上吊死,我属于那种永远不肯专心致志于某样事物的人。
我独自个人常在想,人为什么而活,为什么而战斗,为什么而厮杀
我曾问过父亲这个问题,父亲当时愣了下,接着对我说是为了皇帝和正义,我当时差点笑破了肚皮。
“这么土的话你也说得出口皇帝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为他卖命”
“正义谁的正义魔族的正义,人类的正义还是龙战士的正义”
“正义只是大人骗小孩子,国王骗白痴青年当炮灰用的,我不是白痴,我也从不相信正义”我捂着笑痛的肚皮问我的父亲,“不要骗我了,老实回答我吧,老头子”这世上也只有我敢叫他老头子了。
父亲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并没有因为我的反动言论而在我的脑门上给我来记栗啄,那可是他最爱对我做的,当时他只是深深地思索了会儿,接着他对我说:“大概是为了剑士的荣誉和美女吧。”后来他又对我说了句,当时的表情我至今也忘不了,父亲只有和人决斗时才会有的那种严肃的表情。
父亲突然脸色变,张开那双可以将狮虎撕成两半的强有力的双手,死死地勒着我的衣领,神色凝重地对我说:“你的性格和我们的先辈完全不同,你的想法总是与众不同,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这样的话,你将来的命运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么你成为象雷兹。法比尔样的英雄,名垂千古,建立不朽的功勋,要么”
我打断了父亲的话,怪笑着说:“那你不是英雄的父亲了伟大的暗黑龙基斯先生,请问你当年是如何教育你的天才儿子”
老头子白了我眼,加大了力气,就差没有把我的脖子拧断,他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字句地对我说:“你的另个命运很可能就是被送上断头台,死无葬身之地”
“我是你的儿子啊,你不要这么咒我啊”我丝毫不以为意,笑着地对老爷子说,但当时父亲那凝重的表情我永远也忘不了。
那年我十岁,十岁的小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确实把父亲吓坏了。十八年之后,在我二十八岁之时,他的话成了现实。
老头子从那以后就变着法子来折磨我,拼命地训练我,逼我练武,就连他出征打仗时也不忘替我找了个被称作赤发红魔的,他自称自己是第二变态没人敢称自己是第变态的超级变态老师来管教我。更可恶的是那个变态老师见了我之后竟说我是个难得的天才,说什么要把我这块顽石琢磨成块璞玉,比我家老头还要变态百倍的折磨我。
那天,赤发狂魔来到家里,眼看见到我之后,两眼直放光,立刻就伸长了那双有如动物爪子般的手,在我的身体上捏了几下,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没搞错啊,你有恋童癖啊
他板起了脸对我说:“我的名字叫特洛萨。萨达姆,以后是你的武术老师。
你的资质很不错,可是人却太懒了,从现在起我要严格地训练你。你先跟着我绕着风都城跑上十圈,不跑完不准吃晚饭。“那天晚上我是什么饭都没吃下,因为当半夜我跑完全部的路程后,我已累得连口水都喝不下了,虽然我的喉咙真冒火。
“很不错啊,我原还以为你受不了了呢,好好休息吧,明天象这样的训练还要来两回。”他的话刚说完,躺在地上喘着粗气的我当场就昏过去了。
我并不是个甘愿受人摆布的人,我开始反抗,不断地想方设法捉弄他,害他,就差没有花钱找人把这个变态老师给杀死了。
但是可恨的是,那个赤发狂魔不但是个变态的教师,同时也是个高手,最糟糕的是他和我样的聪明,虽然我想出不少的点子来暗算他,但最后吃亏的总是我。
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接受他变态的训练,正因为这样,我的武功底子非常的结实。
我也明白,在这个杀人就象放屁样正常的时代里,没有力量是活不长久的,我的武艺也从未放松过。加上这年头流行美女爱英雄,个武艺高强的帅哥比个不会武艺的小白脸要更受美女的欢迎,而且赤发狂魔又逼得极紧,每天我要是不能完成他次给我的工作量,我就有难了。
只是我更想做个普通人,因为想到龙战士那受诅咒的命运我就怕怕。祖先保佑,千万不要让我成为龙战士啊我青春年少,生活多姿多彩,还想多活几年啊。
现在是帝国的春天,阳光明媚,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地舒服得很。边上,游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起,几个可爱的小孩子在高高的龙战士雕像下叫着,跑着,笑着,打闹着。
如果没有战争的话,阿拉西亚真是块蒙神恩宠的地方。
我摸着祖先的雕像,心中暗暗祈祷着:卡鲁兹。秀耐达前辈,我的曾曾曾曾曾祖父,求你保佑我,不要让我成为龙战士啊不是我没出息,只是我不想作无谓的战斗,只想平静地过这生算了。
“达秀”
位少女甜甜的呼唤唤回了胡思乱想的我,我转过身去,位绝色的美女出现我的面前,她生得掩藏不住的灵秀之气扑面迫来,教人呼吸顿止,她的美纯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紫色的双眸顾盼生妍,有如放电,梨涡浅笑,配以披肩的长发,身上不着半点脂粉,全身透出股不存于世上般的圣洁气质。
纵是天上下凡的天使,和她比起来也要生出自惭形秽之心。
她名叫希拉,朱雀学院的校花,和安达我的老师,帝国的大公主如月被好事者称为风都三美女。她爱好之是音乐,因爱好相同和我成为很好的朋友,我们之间的关系很特殊,有点柏拉图式爱情的味道。
幸好我自认为自己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毕竟我的父亲是帝国有名的美男子,母亲更是迷倒无数男人的超级大美人据说当年她跟了父亲之后,不少追求者悲愤交加,遁入空门,甚至有含恨自尽的。
作为世界上最出色,最伟大的父亲和母亲生来下的儿子,自然也差不到那儿去。六岁的时候就有女孩子给我送花示爱,到了情人节时,我收到的礼物可以用小推车来拉。就连我的母亲,在她临死前还握着我的手,要我立下个奇怪的誓言。
“达克。秀耐达,基斯的儿子,我的儿子,你生有双充满了野性的眼睛,我想你将来定会象你的父亲样的风流。虽然你常和你父亲对着干,可是我明白,其实很多地方你们俩是非常的相似,只是你自己并没有发觉而已。我要你发誓,将来你要好好爱每个和你有过关系的女孩子,让她们快乐,永远不要让他们流泪伤心。”
母亲的心意我完全明白,她担心我象父亲样处处留情,让女孩子们伤心透顶。只是,年少轻狂的我,在很多时候只是把爱情当成了场游戏,并没有把母亲的话都听入了耳中去。
“送给你,生日快乐,达秀”
她递给我包东西后红着脸飞也似地跑了。不远处个的红发少女正等着她,那个少女恶狠狠地盯了我眼,然后拖着美人走了。
红发少女叫卡玛。乔,被我们称作男人婆,是朱雀学院的第高手,魔法剑士,其实她非常的美丽,头红色的短发,身材高大,只比我矮了小半个头而已。
她的身材由于大量的运动自然是非常的棒,只是因为她太凶悍了,几乎,不,应该说是已忘了自己是女人了,才被大家冠予这个称号。
我们学校出战帝国武术大赛的三大主力之红石曾在大家的鼓动下不知天高地厚地向她示爱这是好听的说法,调戏还差不多,结果她声不吭拔剑相向。
双方交手的结果是红石的大脚根部被砍了剑,只差点就要被阉了。
据说当长剑从红石的下身离开时,带出了无数的黑毛。不用说,那定是他的好兄弟的宝贝毛发了。
如此狠毒的美女吓坏了所有的男生,大家不约而同地在暗地里称她为男人婆,而红石也不幸地被好事者们称作“割毛的公鸡”。
她是希拉的保护人,那些对希拉有图谋不轨之心的家伙,她可是毫不客气的,此外,她还有另外个可怕的外号“赤发断齿魔女”。
对付那些狂蜂浪蝶们她最爱做的事是打掉他们的门牙,而有好事者曾统计过,被她打掉的大牙足可串成条项链挂在她的胸前。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大牙,还好,牙还在
希拉送给我的礼物是本古老的乐谱,里面还夹着张字条:三天后傍晚,风都大剧院见。
是美人在约我啊
如果我主动的追求她的话,相信很快就能亲美人的芳泽吧。摸着乐谱,我不禁这么想,不过想归想,我很喜欢现在这样的关系,彼此间都不说破,心有灵犀点通不是很好吗
我转过头又看了眼祖先的雕像,暗暗地叹了口气,切就听天由命吧。
我带着乐谱回到家中,我的家其实是座古老的城堡,是祖上传下来的,城堡有三层高,屋顶是用透明的晶石制成的。自从父母死后,我就直个人住。
不知为什么,看着这座破败的城堡,我心里总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底楼为个特别大的大客厅,足以容纳百人在这儿开舞会的,父亲在世的时候,这里总是人来人往的,风流成性的他自然也少不了各式各样的美女。
这天,我的同学和学校中最美丽的女教师安达都来为我庆祝生日。
“达克,生日快乐。”我的从小损友肯和红石那个割毛的公鸡及大堆不怀好意的家伙皮笑肉不笑地对我说。
“这是我们的点小意思。”肯说着递给我包东西。
咳,咳,不会吧,又拿草纸当礼物,好抠门啊,还说是兄弟呢,捏着里面的东西,我心中大骂着,上次他生日时我多少还送他几斤香蕉呢。
这些家伙,名为我庆祝生日,实际上只是为了喝我家的酒,我母亲酿的梦酒很有名,这酒艺她也传给了我。梦酒唱下后会产生种轻微的近似于迷幻药的效果,让人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但对身体却无害,只是价格不菲,只贵族们才喝得起。
机会难得,这些穷光蛋外加饿死鬼投胎的家伙们当然趁机喝了个够。
“果然是好酒啊”索尔抹了抹嘴角边的滴酒,抓过边上的另外坛美酒,咕咚咕咚的,又象牛饮水样的灌了下去,“哥们,我们来划拳。”这些家伙,鲸吞龙吸,五花八门的灌酒的本事倒是不少。天,真是交友不慎,后患无穷。我的心在滴血,心好痛,那可都是钱啊
我的钱,没了你们,下个月可怎么活啊
最可恨的事还在后面。
“达克,明天见”
“明年再见啊,达克”
还有明年啊再多来几回我就要破产了,这些酒可是我要拿来卖钱的啊这些畜牲,太过分了,连碗也不帮我洗下,酒足饭饱之后,他们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幸好我直暗恋的对象,我的老师安达还留下来帮我打扫那堆积如山的碗筷。
真是可恨啊,大陆上魔法泛滥成灾,人们连煮饭都常常用到魔法,可是为什么就没有人能想出个快速洗碗筷的魔法呢
“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安达老师帮我善后之后向我告辞,谁知她走了几步之后竟打了个趔趄,差点摔倒。她醉了。
梦酒是好酒,可是后劲却极足。
在苍龙学院中,安达是最爱所有学生欢迎的美女教师了,这并不全是因为她生得极美的原因。安达对待每个人,就象平时挂在她脸上的微笑般,都是那么的和蔼,那么的温柔。在那些正处于少年恋爱冲动年龄的男生中间,他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她了。我甚至怀疑,学校中那些男性本能过份的亢奋,却无处发泄的家伙,在玩五只虐待只的游戏时,思想里意滛的对象就是她了。
不过这些人也大多知道在现实中这是毫无希望的。于是今天在我的生日宴会上,我的那些损友们,就以拼命地灌安达酒的方式,来发泄心中邪恶的欲望,借此来满足男性那变态的心理。
“反正现在没有人,再说安达又醉倒了,又是在自己家中”
我急忙扶住了安达,她倒在我的怀里,红润的嘴唇微微张着,媚眼如丝,看得我都呆住了。个有些邪恶的念头竟在这个时候生起了。
不,我不能这么做我的良知对我说。
不做白不做,不做是笨蛋另个念头也在我的脑海里翻腾着,让我自己都痛恨不已的是,这回,是我的良知胜利了。
我努力地克制着自己体内那刚刚升起的欲望,抱着已有点半醉的美人,把她放到了二楼的客房里。
“今晚你就在这儿睡吧。”我看了眼已经醉倒的美人,轻轻地退了出去。
“我定是世界上最大的笨蛋加蠢蛋”退到屋外时,我狠狠地打了自己的屁股下,这么好的机会,竟然放过了笨
第二章 初恋
第二章初恋
我和安达之间,存在的种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情感,在她来到苍龙学院之前,我们就已经相识了。
那是三年多前的事了,当时我十五岁,个人无聊,也不是无聊,只是我忍受不了赤发狂魔那近似于变态的折磨,偷偷地跑到城外去玩。
在风之大陆阿拉西亚的土地上,人类虽然已统治了300年,可是野外还是有不少极具攻击性的生物,个人行走是极危险的,但当时我自恃艺高胆大,根本不在乎这些。
“如果谁敢惹我,我就宰了他下酒”我这么对自己说。
就在大道边的片枫树林里,我看到了安达,那个让我生都魂牵梦萦的女人。
当时她还不是我的老师,正在来风都的路上,遇到了只狮鹫的袭击。
狮鹫是种很可怕的猛禽,有着狮子的头和秃鹭的身体,却比秃鹭大多了,双翼展开有近十米长。它锋利的爪子可以把狮虎撕成碎片。不过大多数狮鹫已被人类驯化成了飞行部队的座骑,但也有小部分在野外不受控制,成为人类的隐患。
狮鹫拥有狮子般强大的力量和鸟般灵活的身体,拥有锋利的爪子。纵使是个高级的剑士或者位高级魔法师,遇上了他们也相当的头痛,因为它可以边打边跑,打得过就把你撕成碎片;打不过就飞上天,等到你不在意时再下来马蚤扰你,反正你不会飞,直到杀死你为止。
安达是位魔法师,力量不弱,当时却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和狮鹫近身格斗,魔法师是最怕和人近身格斗的。
尽管当时我不认识她,但看到位美人有难,当然就冲了上去,拔出了我的剑。
当时我手中只有很把普通的剑,可是当时的我已能使出堕落天使变身力量,这个世界上仅次于龙战士变身的最强的变身力量,但我并没有用。
“杀鸡何用牛刀”我这么对自己说。
我对自己的武艺有绝对的自信,在当时应说是自负,人们常说初出江湖天下无敌,行走三年寸步难行,恐怕就是这个道理。父亲指导我武艺时最爱说的话就是搏狮用全力,搏兔亦用全力,可是我都没有听进去,或许要吃些苦头才听得进去吧
我取的是狮鹫最脆弱的颈部。
“以雷神的愤怒为契约,大自然的精灵们,共鸣吧”
出手,我就打出了我最得意的绝招飞龙雷电斩
剑在空中划出了道美丽的弧线,朝狮鹫的脖子斩去,狮鹫的注意力都被安达吸引住了,当剑临头时才发觉,我很轻松地把它的头砍了下来。
就像是切西瓜般,太容易了
什么狮鹫,不过如此而已
片刻的放松使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就在我得意洋洋的时候,狮鹫临死前本能地记反击,锋利的爪子扬,在我的胸口划出了道深深的血槽,鲜血象泉水样地喷出来,剧烈的疼痛使我当场就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时发现天已黑了,个美丽的女孩正伏在我身上昏睡着,片粉红色的枫叶飘下来盖在她金色的头发上,映着天上夜晚宁静迷人的天空,切是那么的温馨动人。女孩弹性惊人的胸脯压在我的胸口,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十五岁的我从小就受女孩子们的欢迎,七岁时就失去了初吻,可是眼前这个少女却给了我种其她女孩所没有给过的感觉。
我静静地躺着,口鼻呼吸着带有少女体香的空气,享受着眼前浪漫动人的美景,心中居然没有点狎猥的想法。
我身上的伤口已痊愈了,大致的情况我也猜得出来,定是她用白魔法为我疗伤,而自己则由于用力过度而昏睡在我身上。
我的手动了下,将她头上的枫叶掀掉,身体的运动将少女惊醒,看到眼前羞人的情景,她的脸红了,急忙站起来,借着撩动散乱的秀发的动作来掩饰心中的尴尬。
就在那瞬间,红红的脸蛋,她的流光四射的蓝眸,玉手拂动秀发的风情,深深地印入我的灵魂,打动了我这十五岁少年的心。
我恋爱了,真正的恋爱了。
天已黑了,风都入夜后城门是不开的,就在野外的那个树林里,我们燃起火堆,谈了个晚上,也就是这样,我们认识了,后来我才知道她叫安达,是来风都当魔法教师的。
我们当时谈了很多话,大家很投机。她很惊异,我只有十五岁,可是我的想法却比三十岁的人还要大胆惊奇,不过我们的所思所想常不谋而合,她不喜欢战争,我也不爱。我说我不会蠢得为皇帝效命,她说她也是。
在许多方面我们达成了共识,我很快乐,为找到个知己而高兴。我和父亲很少有共同语言,我的大多数想法在他看来简直是叛逆。若不是因为我是他的儿子,恐怕早就被他抓去杀头了。
不知不觉就天亮了,和她在起时间过得真快,那里留下了我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在许多年后,当我名扬天下时,我常常个人来到这里,升起堆篝火,看着缀满星辰的天空,数着片片从树上飘落而下粉红色的枫叶,去回忆那眼的风情,那片漂在空气中的枫叶,少年时所失去的切。
天亮后我回到了家中,父亲问起我去了哪时,我撒了个谎搪塞了下,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和安达成了极好的朋友。
五个月后,父亲上了战场,远征阿沙尼亚魔族的领地,结果再也没有回来。不过父亲死时定很放心,因为自从我遇上安达之后,我出乎他意料之外地肯自觉地努力练功,赤发狂魔和老头子都很高兴。
他们哪里知道,我这么做有大半是为了安达,另小半是我从和狮鹫战之后终于明白了书到用时方恨少,艺到用时方觉穷这个道理。
只有十五岁的我,正是刚有爱情萌芽的年龄,那时也许还不知道什么叫恋爱,什么也不知道,只觉得和安达在起很快乐,想永远和她在起,也许那时我就暗恋上了她。
我和安达成为了极要好的朋友,我只要有空就和她在起聊天,起学习魔法,平时懒得修练的我和她在起特别地认真。但我从没有将安达带回家玩过。
因为我有个英俊的,拥有女性无法抗拒的魅力的父亲,而且他太好色了,又是名震帝国的龙战士,定不会放过这个大美人的,而且我也担心安达会爱上父亲,所以到父亲去世前,尽管安达常提起要到我家看看,可我总不答应。
当时我已爱上了她,可是我不敢开口表白,不是因为年龄的差异,我十五,她二十,而是因为她是我的魔法老师,师生恋为人们所不齿,而且我是帝国里有名的基斯。秀耐达的独生子,暗黑龙卡鲁兹。秀耐达的传人。
十五岁的我还没有这个勇气反抗世俗的偏见,尽管我从小就极讨厌那些古老十八代的玩意儿,切只能深深地埋在心中。
第三章 暗黑龙之夜
第三章暗黑龙之夜
那天夜里我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月光照在我的床头,照得我心烦意乱。今天是满月,我就是在满月出生的。
我的脑子里满是安达那动人的肉体,我并不是没有女朋友,可是却没有个人能给我象安达那样的感觉,那是种象母亲又象姐姐,象情人又象朋友的感觉,这是其它人所不能给我的。
这也许是因为我从小就受尽父亲变态的训练,母亲又早逝,心理有缺陷的原因吧,在我的内心深处,所欠缺的正是个象母亲样的女人。
我躺在床上,在月光的沐浴下,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我的身体,受着月光的影响,正在缓缓地发生变化。股奇异的力量在我的体内流动着,我感到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涌动着,是龙的力量吗
我的心跳得很厉害,身体似乎脱离了意识,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肉体。我有点茫然地走下床,象被人催眠般地推开卧房的大门,爬到顶楼上。
顶楼是间特大的单人房,过去是父亲的卧房,在上面,有样东西在呼唤着我。
我抬头看了看屋顶,屋顶极特别,是帝国的工匠特别设计的,四周全嵌上了奇特的玻璃和水晶,只要月亮升起来,月光可以从任何角度照入这间屋子。
龙最爱月光,又以暗黑龙为甚,龙可以从月光中吸取月亮的精华来提升自己的力量,暗黑龙战士也继承了龙的这特性。
父亲用的剑,那柄传了几百年的宝剑逆鳞,此时正斜斜地插在屋子正中的剑坛上。
它正嗡嗡地响着。
是它在叫我
逆鳞是创造出龙战士的十贤者特地为我的祖先铸造的,见前传它是用龙身体上的“零件”为原料制成的,逆鳞不仅是把锋利的宝剑,而且还是把有魔法杖优点的魔法剑。
在铸剑时施以让剑刃锋锐的咒文,将剑与魔法杖的优点合而为,是宝剑铸造术史上个革命性的突破。由于魔法极厌恶金属黄金除外,而黄金又太软,不适合铸剑,所以炼金术士们在铸剑时都要渗入些特殊的物质来中和掉“魔法厌恶金属”的这特性。
而带来这突破的就是大陆上除了神以外最有创造力的生物人类。带来这创造性突破的人类的名字早已被漫漫的历史长河所湮没,但铸造魔法剑的工艺却流传了下来,般的方法是在剑身或剑柄上嵌入块适合魔法的宝石或水晶,再高级点的是嵌入龙牙或其它神物。
但最有创意,也是最好的方法就是将龙身上的“东西”在龙活着的时候活生生地拆下来,趁着这些“零件”还带着龙的生气和灵气的时候装到剑上去。
“在龙活着的时候”
龙是最强的生物,这世上除了居住在日不落山上的创世之神,以及躲在沉月谷里纳凉的堕落天使以外,没有种生物会比龙更强。从龙嘴里拔牙可比老虎嘴里拔牙要可怕多了,这可不是说笑的,自己掂量着看吧。
对于个魔法剑士来说,拥有把好剑比什么都重要,逆鳞无疑是把好得不能再好的剑。
造剑的材料是十贤者用从天上落到地面的陨石中提炼的奇特金属制成的,据说这种金属也和众神的兵器所用的材料相同,它本身对魔法就不会产生抗拒。而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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