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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欲春这才知道,为什么罗晓智开个party还要向她申请,外加色诱的。把屋子整成这样,杀人的心都有了。贾欲春眼睛扫视一周,找准目标,挤向一个背着两个消防气管的还带着面具的人。大拇指和食指戳进结实的屁股里,死力旋转,“你对我的房子干了什么好事?”只见,罗晓智跳起来,转身惊恐的看着贾欲春,然后强忍住疼痛,翻起面罩,僵笑一下,“贾姐姐,我请您跳支舞吧!”然后将贾欲春拉入怀中,随音乐节奏把她带入舞池。
被罗晓智转得晕头转向的贾欲春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丢给了一个带着假光头的男的,最犀利的是,这男的在眼睛上系了条布,估计是为了不挡住视线,布上挖了两个孔露出眼睛,这就是传说中的盲僧?差点把贾欲春笑趴。
越跳越觉得不对劲,贾欲春感觉这个光头和尚的动作好熟悉,可是假头套+假鼻子+挡住大半个脸的宽袋子,一时想不起在哪里接触过这么个二货男。贾欲春还在脑海里搜索比对,突然整个屋子黑了。等灯光再次亮起,程成已经单膝跪在了她的脚下。音乐变成了熟烂的《梁山伯与朱丽叶》。程成右手拿着包裹成花束形状的九百九十九包雀巢,左手带着满是钢刺的手套握住贾欲春的手。
“春子,雀巢也打折呢,我买好了九百九十九包给你,比平时便宜了40多块钱,这样你就不用改喝麦斯威尔了,我知道你还是爱它的,因为它跟你最久,懂你最多。”
“表白!表白!表白!”在场的其他人开始起哄。
“春子,现在我的左手握着你,是不是有了不同的感觉?一点都不像自个跟自个牵手吧?这样,就能让我做你的男朋友了,对吧?”程成定定的看着贾欲春,等她回应。
第11章 初恋的感觉
初中刚转来的程成是个矮个子,比贾欲春要矮半个头,传说中的不足根号2的半残疾人士。所以,贾欲春一直是以“救死扶伤”的心态跟程成交朋友的。可是没想到,初三一年他就像泼了粪的,直接冲出了贾欲春的两个头,由“俯视男”华丽转身“仰视男”。对于贾欲春来说,高中以前程成是好友,高中以后程成是闺蜜,还是不容多想的闺蜜。因为他是贾欲春最好的朋友林琳的男友。
程成一表白,原本欢乐轻松的气氛让屋里变的严肃起来。所有人都安静的等女主角回应,灯光师将所有灯又再次熄灭,只留了两只聚光灯停在贾欲春和程成身上。这次程成是有备而来的,可是他心里还是没把握。虽然林琳的事情过去了很久,但是她依然是程成和贾欲春之间的禁区,谁也不敢触碰。
“你是真二还是装二?搞出这多事,我们就能在一起吗?”贾欲春抽回手,把视线从程成脸上不自然的挪开。
“为什么不能?”程成紧张的追问。
“这还用我说?”贾欲春打掉程成手上的雀巢花束,双眉紧锁。
“我就是要你说,为什么不能是你?”程成有点抓狂,拉着贾欲春的衣角,强迫她留在原地。
“我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贾欲春回眸与程成四目相交,瞪圆了双眼。
“这到底是为什么?”程成甩开手上的花束,站起来扶住贾欲春的肩膀。
“这个世界除了我以外,任何人都能跟你在一起。我答应过林琳,永远不背叛她。”贾欲春泪如雨下。
程成每次看到贾欲春哭都会有办法立马让她破涕为笑,这次他却手足无措,他不断的问自己,林琳,林琳,林琳……为什么这个名字,我始终逃不开?难道高中的一场初恋,就注定了,我今生都永远无法得到自己最想要的女人?
罗晓智示意让所有人悄悄退场,他从来没想过事情最后会弄成这样收不了场。罗晓智是程成的学弟,在贾欲春这租房的钱都是程成出的,安插他在这卧底目的就是为了这场表白,程成失踪的这段时间,都是在为这次表白做准备。虽然他一直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想法,却没想到这次真的成仁了,程成甚至担心以后和贾欲春连朋友都做不了。他知道,贾欲春是个死心眼,决定了的事就不会改变。
“明天周六,我买好了回十堰的票,准备跟你一起回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间教室,算是庆祝你成为我的女朋友。”程成顿了顿,有些哽咽,“看来是我想多了,票都买了,要不一起回去看林琳吧?”
“明天来接你。”程成知道再说什么现在的贾欲春也听不进去,丢下她回家了。
本来挤成一堆的屋子,一下就空荡荡了。贾欲春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彻夜难眠。她在思考,对程成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如果没有林琳又会怎么样。就算是喜欢又如何呢?贾欲春是个重约定的人,她从不食言,这次也不能例外。尽管心意已定,但依然辗转难眠。
“欲姐,你一点都不喜欢程成吗?”杨光打破了宁静。
见贾欲春没搭理,她继续说,“如果是我,我会义无反顾的跟着他,一个默默在你身边陪了你这么多年的男人,为什么你一点余地也不留给他?”
“你不懂。”
“你说说我不就懂了。”
“说来话长。”
“那你慢慢说,我反正跟你一样也睡不着了。”
贾欲春和杨光谈了一夜,那些关于她青春的事,程成和林琳的事,还有她曾经守护过的爱情。杨光觉得约定虽然得遵守,但是如果获得了好友的同意,那么跟程成在一起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她劝贾欲春明天和程成一起去趟十堰,也许看看林琳,事情就轻而易举的解决了。
程成这边也是一夜无眠,他记忆里那颗跟学校同龄的大榕树,总是出现在他眼前。如果一切都回到高中,他也许就会拒绝林琳。程成记得很清楚,那是个周四的早晨,每周难得的一天不用上晚自习。刚到学校,贾欲春就递给程成一封信。抽开一看,是他熟悉的节选自普希金《致凯恩》的小诗: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
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想,
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
心中的一切又重新苏醒,
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
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看完信,程成的心脏都快跳停了。因为这首诗是程成在《读者》上看到的,觉得喜欢想跟贾欲春分享,所以特地把这首诗折了出来。现在收到贾欲春这样的信,不就明摆着跟他表白吗?立刻回纸条说,“下午放学,大榕树下见!”
收到信的那一整天,程成都是晕晕的,听不进一点课,好不容易熬到放学,立刻提起书包就往大榕树跑。还好贾欲春没有先到还有时间准备,程成把信捏在手里,在心里练习了下待会儿表白的台词,突然被一双手挡住了眼睛。
“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一个女声从脑后传来。
程成觉得不对,立刻翻开遮住眼睛的双手,为什么是林琳?还没来得及反应,林琳就拉住程成的双手,垫起脚吻上去。程成的余光看到贾欲春也在林琳的背后,正冲着自己比大拇指。
“程成,林琳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可要好好对她,要不我打断你的狗腿。”贾欲春见两人接吻完毕,上去拍了下程成的脑袋。
“可是……”程成心里不是滋味,这到底怎么一回事?
“可是什么?你还敢有异议?”贾欲春说着拉住程成的耳朵,“跟我老实点,今天你们两个人一起回家,我就不做电灯泡了。”说完转身就跑了。
面对独自被落下的林琳,程成一时无语。摊开拽在手里的信封,才发现角落里面签着林琳的名字。可是亲都亲了,这事也得负责任吧。程成是个老实孩子,在贾欲春的软硬兼施下,这才跟林琳谈起了恋爱。
这件事程成从来没跟贾欲春说过,因为高二以后林琳一直都是他们之间的禁区。
第12章 三个人的爱情
武汉入秋了,伴着雨水,气候特别爽利。贾欲春最大的特点是就算遇到天大的事情,在床上揉个两小时,必死无疑。直到程成买来早点,她才勉强起床。昨天她穿了下杨光的塑身腰带,今天腰上还有一条一条的淤痕不说,肋骨像是被重新矫正一般,哪哪不舒服。爱美的人是不是都有严重的自虐倾向?
“你这二货,热干面没放辣椒?叫老娘怎么吃?”贾欲春的下床气还没有消,嗓子贼大。
“自己加!”程成顶着重重的黑眼圈,从屁股后面捞出一瓶老干妈,“摊子的辣油不卫生,要不是你只吃这家的,我连热干面都自己带过来给做了。”
“橙姐,您消停下,别念经了!”贾欲春没好气的瞥了程成一眼。
“哎,多登对的小两口!”杨光优雅的端起蛋白质粉,用拇指大的小勺往口里递。
“屁,我们是好姐妹,再开这种低级玩笑,朕就把你废了!”贾欲春暴跳而起,杨光吐了下舌头,对程成无奈的耸了下肩。
“亲~你就吃那么点,能饱吗?”贾欲春指了指杨光的蛋白质粉。
“这可是保持苗条体态的必备品。”杨光翘起二郎腿,显摆自己的细白腿。
“自虐狂!”贾欲春扒完最后一口面,轻瞟了程成一眼,“起驾吧~”
看到贾欲春满血复活,程成总算放了心。可是一路再也没有多的交谈,自从开了动车后,武汉和十堰的距离就立马缩短了2个多小时。但是贾欲春很少回去,那里早就不再是她眷恋的地方了。
十堰跟八年前完全不一样了,路宽了许多,高楼也多了。程成倒是很熟悉,很快找到个中百超市,买了些林琳最爱的山竹还有茶叶这类礼盒。贾欲春准备买花,因为林琳最爱白玫瑰,可是被程成阻止了。
给的士司机说了下路线,没多久就到林琳家了。这里和以前也不一样,在贾欲春的印象中林琳家的一楼是开的小超市,怎么变成了花店,花店的名字就叫“白玫瑰”,怪不得程成不让她买花。推门进去,柜台是林琳的妈妈,比记忆中瘦了几分,也苍老许多。
“阿姨,我们来看……林琳。”贾欲春把话音调弱。
“是……春子?你们怎么回来了?”林妈抓着贾欲春看了老半天,一旁的程成倒是帮忙拾掇起花店的东西来,“程成来的多,你倒是稀客啊,林琳肯定很高兴看到你能来。这么一说,也8年没见了吧,都长成大姑娘了。在武汉工作挺忙的吧?”
“恩,阿姨我们想见见林琳。”
“现在可能不行,”林妈在太阳穴上绕了几个圈圈,“林琳今天有点犯迷糊。早上刚闹过了一次,现在又在做卷子呢。你们先坐会,阿姨去倒腾下,就在我这吃顿便饭,等林琳好点了你们上去看她。”
饭间,贾欲春才从林妈那里知道,每年程成都会抽空来几次,花店也是他帮忙张罗的。林琳的病情也好了许多,不再寻死觅活的,发病的时候,会以为自己还在读高中,然后安安静静的做卷子。
贾欲春一直很自责,当初要不是她鼓励林琳跟程成交往。林琳的成绩不会急转直下,高二分班时,硬生生的被划在了重点班之外。一时想不开,精神崩溃了,跑到实验楼的顶楼去跳楼。这后半辈子也只能依靠精神类的药物维持。贾欲春甚至觉得这一切,她都是有责任的,而且得付主要责任,所以,一直没脸来看林琳。
下午林琳有了好转,林妈把贾欲春和程成带上楼去。
整屋子的黄冈密卷堆了几米高,林琳靠在椅背上,手里拿的是《草木的理想国》,双手有些颤抖,头也微微的抖动。贾欲春猜想,这大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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