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烂者张二那样。
他们把他的尸体埋在城外,和无数个背叛者,异乡人,血脉不清者一起,被掩埋在了镇外广大的菜花田中,花朵如此美丽,蜜蜂和黄狗在上面欢乐奔跑。
而很快,三月将过去,三月一过去,所有的花朵就像婊子一样迫不及待地凋落了。张二早已经死去,因此花朵的尸体永远没有人管理,或许我将成为另一个张二,正式接替他的工作,作为一个毫无姿色的日渐老去的姑娘,走在常乐镇的每一条坑坑洼洼的路上,下雨,刮风,出太阳,我背着破筐,没有任何勇气逃离,只能拾起那些饱受侮辱的花朵的尸体,然后张口歌唱:啦啦啦,啦啦啦,天黑啦,回家啦,他死啦。
蜂王(6)
花朵一谢,所有的养蜂人就像谜一样消失了,无数的顾良城,无数的瘸腿黄狗阿七,无论是死,还是离开,总之,谜一样的,随着那些明媚的油菜花,和春天的太阳一起消失了。等到第二年的油菜花再开,等到无数年以后的油菜花再开,也再不会回来了。
若你在平原上,从天空往下看,你就会看见无数像常乐镇一样孤独的小镇,人们像氏族公社那样亲密茫然地生活,没有人敢于离开,叛逃者和异乡人都被耻辱地猎杀。所有的居民都只能心怀猜疑地生活,他们迅速忘记过去,编织出无数可能,就这样迷失下去。
而在这个充满隐喻又漏洞百出的故事中,我早已经没有力气去发现事情的本质。或许最后,女主角会终于离开常乐镇,我是说,我将离开常乐镇,向另一个遥远的孤独的小镇跋涉而去,而常乐镇中,将再也没有我。留下来的,都是别人,都是陌生的血亲。
最后我想要再说一次,因为再说多少次都是一样,三月一过,菜花就谢了,菜花一谢,养蜂人就消失了。
而无论那些花朵再开放多少次,顾良城,我的情人,无所不能,长生不老的蜂王,再也不会回来了。
在人间(1)
一.她和她
秋天刚刚来,炎热的触感还像幻觉那样停留在刚刚干燥的皮肤上,摸起来,却恍若隔世了。下午的时候太阳终于出来了,我拉开窗帘,给窗台上的发财竹浇了水,盘腿坐在床上开始吃石榴。
我吃得很慢。先把剥下来的每一个石榴子都放在一个墨绿色的盘子里,再抓起一大把放入口中咀嚼。偶尔破裂的汁水把指尖弄得微红。把整个石榴剥完以后,我站起来,从桌子上面的箱子里翻出一本小说来看。箱子很久没有收拾,上面都是灰尘,所幸里面的书还算干净。
坐回床上的时候我惬意地叹了一口气。靠着三个靠垫,阳光刚刚照射在我的脸上,清凉而温暖,手边放着一碗石榴子,翻开书: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
电话是在半个小时以后响起来的,我放下书从桌上拿过电话,是她。
我愣了一下,重新坐下,电话里面一片沉静。终于她说话了,声音很低,她说,你最近还好吗。
我说好的。你呢。
我也不错,天气终于没那么热了,好过多了。你要注意身体啊,按时吃饭。
我说知道了。还有什么事情吗。
她说,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啊。
明天吧,我想了想,明天下午,我今天有事。
好的好的,她连声答应,你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忙就不要来了,我很好。
嗯。我胡乱答应着,挂掉了电话。
接着我重新拿起书看了起来: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
那碗石榴子还是满满当当,好像从来都没有人吃过那样。
那天晚饭是和苏元一起吃的,他吃了四十个白菜猪肉饺子,我坐在他对面,看着他。他吃了一会,放下筷子,问我说,你真的不吃。不吃。我说。他说,你几天没吃东西了?
我说,忘了,反正还没死。
苏元叹气,咬开一个饺子,放到我鼻子前面,他说你闻闻啊多香,难道你不想吃。
肉的味道很冲鼻子,活生生的,肉的味道。
我说,不吃。
他再叹气,埋头继续吃起来。
我们在的那家饺子馆只有半个铺面,小得可怜,半个棚子搭到街上,好像随时都在垮掉。我在看墙上的水迹,苏元就站了起来,他说快走,不然来不及了。
我说,好。起身穿上大衣,把双手放在口袋中,低着头,快步走了出去。
我是以同样的姿势进入那家城北最为著名的海豚酒馆的。里面的声浪差点把我推倒,苏元拉着我挤进去,已经没有位子了,有人站在桌子上,有人站在凳子上。我们靠着吧台站了下来,隐隐看见舞台的边,我说,干吗来这么多人。苏元说,是啊。他说没关系,我们看一下就走。
四十分钟以后演出渐入高潮,台上乐队的贝斯手拉过话筒发出了一声不似人声的嚎叫,有人拉着吊扇在房顶上荡,对面有一个穿鱼网黑丝袜的长脸女人和一个丑陋的鬼佬拼酒,已经醉得不成样子,而苏元早就不知道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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