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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亲爱的刑警先生|作者:作者不祥|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6-03 16:59:46|下载:我亲爱的刑警先生TXT下载
  可是很可怕的东西,万一哪天我不在你身边,你不是会很惨?”

  他大概是想了一会儿,开口问道:“为什么要离开呢?”语气比我想象的要平静得多。

  “因为很多事情无法改变啊。阿远,我知道你一定在怀疑白薇给你的解释吧,那么,我来告诉你。”我顿了顿,深呼吸了一下,继续说道,“两年前,我第一次晕倒,我醒来的时候,他们告诉我,说我得了先心病,就是先天性心脏病。你知道的吧,这种病。你现在看我活蹦乱跳的,其实这里……”我说着指指自己的心,“早已不堪重负了。它就像一枚炸弹,只是我不知道引信在哪里,计时器在哪里。现在回想起来,我活过了26年,你说,是不是老天的优待?”

  我不知道林远志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后,他轻轻地将我揽进他的怀里,慢慢地拍着我的背,对我说:“不要怕,我在这里。”

  我抓着他的衣服,死命地不让自己的眼泪掉出来,“阿远,你说,你不想再体会一次失去的感觉,可是我恰恰许不起未来了……”

  “灵儿,我也有个故事想告诉你。”

  第十一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灵儿,我也有个故事想要告诉你。”他说,“我父母很早就分开了,我一直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分开,在我看来没有人比我们家的人更相亲相爱了。我母亲去世之前,交给我一样东西,她说她一直觉得两个相爱的人必定是要时时刻刻守在对方身边,轻轻唤一声,便有‘我在’来回应,这便是她想要的相濡以沫的爱情。但后来,她发现,爱情是现实的,现实往往会使爱情慢慢褪色。而相忘于江湖并不是离开,两颗相思的心依然会相守在一起。所以当她发现她和父亲之间的爱情渐渐被生活磨掉的时候,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林远志说着,轻轻笑了一声,“你是不是觉得我母亲是个理想主义者?其实,她交给我的东西,便是那幅《相思》,是她的遗作。她说,她想告诉我,我父亲,还有阿实的,都在这幅画里。只可惜,我们不是学美术的……”他说着,又将我搂了楼紧,“直到那天,你告诉我们,这是相思的味道,我才明白,我母亲是饱含着对我们的爱与内疚去世的。她离开了我们,却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我们,她总觉得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不是个合格的妻子……”

  我认真地听着,虽然我不太理解他将这个故事是想表达什么。

  “所以,灵儿,如果你离开,我也会永远相思。但,如果你留下,我们会相爱相依……你知道的,相思太痛苦,所以我一定会把你留下。”

  他说的很认真,仿佛这是一个重大的誓言。我看不见他的眼睛,但我想,我已经感受到了他的心。眼泪在这一刻不由自主地流下,是啊,相思太痛苦,所以,我一定努力留在你身边。

  他松开我,手抚摸上我的脸颊,摩挲着擦去我脸上的泪水,然后慢慢俯下身来……

  我从来不知道接吻的感觉是如此的美妙,他的嘴唇温暖柔软,带着淡淡的薄荷味,一丝一缕逐渐缠绵在身体周围。这一刻,我忘记了所有的顾虑,所有的担心,只是闭上眼睛,用力地回吻他,然后任自己沦陷在这温柔里……

  当我们彼此放开对方的嘴唇,我才发现自己的脸滚烫滚烫的。林远志把我拥入怀中,用下巴抵着我的头顶,笑着说了句,“真好!”随后又接了句,“灵儿,这是你的初吻吧。”

  我把脸埋在他的胸前,嘟囔着回了个“哼”,问道:“老实交代,你练了多久了?”

  “我无师自通!”

  过了一会儿,他说,“下班一起回家。”温柔的语调,却又是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

  于是,就出现了以下一幕场景——

  “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回去拿。”我站在大门口抗议道。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急剧下降,我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就答应了一起回家?而且还是在什么准备工作都没做的情况下。果真,冲动是魔鬼啊。

  “唔。”他假装思考了一下,“你可以用新的。”

  “不要,原来的我用着才舒服。”我继续坚持,语调上扬了一下,以便确保自己的意思传达清楚。

  “哦。”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自顾自地走进了房间。半响,他的声音才幽幽地飘出来:“我们还是先吃饭吧。”

  “诶?哪里有饭?你叫外卖了?”我跑到他房门口,扒拉着门问道。

  他摇摇头,说了句,“材料在冰箱。”言下之意就是,“你,就是你,做饭去。”

  我一下子垂下头,默默走到厨房去了。倒不是我的坚持没能实现,只是“做饭”这两个字实在太不可爱了。回想做“爱心早餐”那阵儿,我都在不停地怀疑我究竟是怎样熬出了那锅粥。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乖乖地开始在冰箱里找今天的食材,不然今天可都是要饿肚子了,那可真是太糟糕了。

  林远志住的地方装修的十分简单整齐,几乎没什么多余的家具,跟他的办公室一个风格,大概都是为了他行事方便。就连冰箱里的摆设都是如此——各种食材都已细细分类好,蔬菜归蔬菜,水果归水果之类的。我想他家的保姆想得真是周到。你看,厨房本来就没林远志什么事,但还是严格按照他的习惯来安排。我大概估计是怕林远志在保姆不在的时候突然饿了却在杂乱的冰箱里找不到可以吃的东西而导致胃痛什么的,罪过就比较大了。

  我在厨房鼓捣了半天,总算弄了几盘像样的小菜。我简单地介绍了一下,然后怀着无比忐忑的心情看着林远志夹了一个菜,送进嘴里,慢慢嚼了起来,然后吃了一口饭,又接着夹菜。我憋不住了,问道:“你就不做点评价?”

  他淡定地嚼完一口饭。半响,不动声色道:“有进步。”

  “是么?”我欣喜地也夹了一筷子菜。恩,其实比起我以前惨不忍睹的手艺的确是好多了,不过我总觉得林远志吃不惯这些菜的。我尴尬地笑笑,说:“比起早上的粥有进步?那就行了,那什么,孺子还是可教的嘛,哈哈!”

  他听着也绽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我看了看四周,问道:“阿远,你,一个人住?”

  他轻轻“恩”了声,算是肯定。

  “那,不会不方便吗?”我疑惑道。他的眼睛看不见东西,生活肯定会受影响啊,一个人住怎么可以啊?万一出些什么事情上哪里招人帮忙呢?

  他偏过头,朝向我,又露出一个无害的笑容,“所以你来了啊!”

  哈?我的表情又瞬间僵住了。

  他倒是淡定地吃完饭,表示他要去一个地方,而我的任务就是留下来看家,顺便打扫下屋子。对此我表示抗议——屋子已经是一尘不染了,再打扫下去,估计地板都得脱层皮。而且,既然我已经是你的助理了,当然是主人在哪儿,助理在哪儿了。不得不说,负责任是我的一大优点。

  结果,林远志用“命令”两个字堵了我个结结实实——既然你自己都说是我的助理了,当然是主人说什么,你做什么了。

  于是,我只好选择目送他离开了。

  正当我百无聊赖地窝在沙发里以摁遥控器为乐的时候,门外传来了门铃声。我心里一阵疑惑,微微把门开了条缝,一抹白色扑面而来,连个反应时间都没给我。

  “白薇,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吓死人呐!”我把白薇从我身上扒拉下来。

  “啊哈,如此热情的拥抱,本姑娘只奉献给了你一个,你就知足吧!”说着,白薇照例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肯定。

  “好吧,白姑娘,得此殊荣,诚惶诚恐……”

  “行了,没时间给你惶恐。快,把东西搬进去。”白薇一甩手打断了我的感慨,随后变魔术般的从身后拖出两个行李箱。

  我一愣,这两个行李箱怎么这么眼熟啊?等一下,这好像,是我的箱子吧!

  “伏灵啊,赶紧进来收货啊!”白薇在我发愣的档儿已经把两个箱子拖了进来。“要我说我这搬家工人也算是尽心尽力了。你看,林远志一个电话,我扛着行李就来了。啧,我怎么这么效率啊!”白薇一边把行李箱里的东西拿出,一边在那里自顾自地摇头感慨。

  “林远志?”

  “是啊,他中午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说你以后都住这里了,不过你身体不好不方便搬东西,所以希望我帮忙叫人把东西送过来,然后给了我这个地址。”白薇说着停住了,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我说,你没实话实说吧?”

  “额……”我颇为内疚地点点头,“我,实话实说了。”

  “啪”白薇一拍脑门,“完了,白死了我撒谎时死的那些脑细胞了。”

  “是,我错了。这些放着我来,您老先去休息。”我笑着说道,跑过去收拾。

  “来来来,快说说,你什么时候坦白的?他什么反应?你怎么就住这儿呢?虽然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方便了我和阿衡……快,一字不落,老实交代!”果然,白薇八卦的性子还是难以掩饰。

  “我只是觉得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全部,所以我觉得他有权利知道一切,之后他不管做出什么选择,我都可以承受。他说,他不想失去,所以我希望在得到之前就说清楚,毕竟得到后的失去更让人崩溃……”我一边整理着衣物,一边说道。白薇那颗八卦的心已经被我打击了无数次了,这次就当是补偿,我把过程详细地讲给她听。她表示不管怎样,她都会支持我的。我一直觉得我有白薇这个死党实在是三生有幸。

  “诶?白薇,这是什么?”白薇捡起刚刚从衣服里掉出的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滴状的东西问我,“你什么买的?还挺好看的。”

  “我看看,”我接过那个东西,仔细看了半响,说道:“这是血珀,看上去有点历史了,搞不好还是个古董。不过,这不是我的。”

  白薇疑惑地把血珀拿回去仔细看了看,又看着我说:“你说这是哪个朝代的?”

  我老实地说:“我不知道。我研究的是古籍,对琥珀实在是没什么经验。”我想了想,又说,“这东西究竟从哪儿来的?”

  “啊,我回忆一下啊。”白薇沉思去了。

  我看着那块血珀总觉得似曾相识,好像很久以前就见过,但我知道那不是我的。最近怎么老这样啊,见什么都觉得熟悉,先是照片,现在是血珀,我是忘了些什么吗?可我的记忆挺连贯的啊,没觉着哪里断了一截。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啊,我想起来了。”白薇突然站起来,看向我,“我在下出租车的时候撞到了个人,会不会是那个人掉的?”

  我耸耸肩,也许吧。

  “那怎么办?我们上交警察叔叔?”白薇眨巴了一下眼睛。

  我点点头,这是个好办法。

  “那我先回了。”白薇说着,拿过桌子上的包朝门口走去。

  “这琥珀……”

  “哎呀,说好的交给警察叔叔嘛,你家不是正好有一个,所以你先收着吧。省的我出去找警察。”说完,白薇挥手say goodbye便离开了,留我一人在那里一头黑线。

  我重新拿过那块血珀仔细研究。虽然自己不懂有关血珀的知识,对研究这些也没什么兴趣,但这块血珀却好像有魔力似的,时时吸引着我。

  “你看啊,它是不是很漂亮啊?颜色红红的。它啊,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血珀,记住了吗?”一个儒雅的男人的声音。

  我猛地撞到了床边,血珀受到撞击掉落在一边。

  “谁?”我环顾四周。

  ——没有人。

  偌大的房子里只有我一人而已。我长吁出一口气,又看了一眼掉在一旁的血珀,慢慢将它捡起,紧紧握在手中。“还是尽早还回去吧。”我暗道。这东西总是让我心神不宁。

  我走出屋子,午后的太阳晒人得很,我只得赶紧走到路口,找了片树荫暂时挡挡太阳。不知道失主回来找过没有。

  街上人来人往,就是没像找东西的。大约过了十分钟,在我的左顾右盼中,一个人的身影终于出现。他不停地翻翻弄弄,像是在找什么东西。我估摸着他大概就是失主了。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我并没有主动上前询问。

  果然,过了一会儿,他走到我身边,开口问道:“姑娘,有没有看到一块红色的水滴状的吊坠啊?”

  我想,这人还挺聪明的,怕直接说出来别人贪恋血珀的价值不肯说,只说了是一个吊坠。“吊坠?红的?水滴状的?”

  “是啊,不久前在这儿和别人撞了一下,后来就不见了。我觉着可能是被撞掉了,所以回来看看。姑娘,你看见了吗?”他的脸上浮现出焦急的样子。

  过程,东西都对的上。应该是没错了。我笑着从口袋里拿出那块血珀,“喏,是这个吧。”

  “哎哎哎,是是是。”他接过去,很是欣喜。

  “下次您多注意点,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先走了。”

  “哎,姑娘,你知道这个?”他赶紧出言叫住我。

  “恩,血珀啊,大概知道一点。”我点点头。

  他微微垂下头去,好似在思考些什么。我正奇怪,他抬头看向我,“那你知道它的故事吗?”语气很是奇怪,既有悲伤,又有怨恨。

  真是奇怪!我摇摇头,“我怎么会知道?怎么,您想讲故事给我听?”

  “不不,没什么了。”他的眼睛中突然显露出一丝惊恐,倒退了两步,转身走了。

  我看他状态不太好,本想叫住他问问,不过他的速度快极了,我“喂”还没说出口,人就迅速走入拐角,一下子不见了。“真是奇怪的人。”

  回去没多久,林远志就回来了。我看闲着无聊,就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讲给他听。我讲完,发现他的眉头微微蹙着。我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不对。

  他略沉思了一会儿,问我:“那个人长什么样子?说话有什么特征吗?”

  由于和那个人讲过几句话,对此还蛮有印象的,于是,我稍稍回忆了一番,便开始描述了,“男性,目测年龄在5o岁左右。身高大概在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中等身材。圆脸,双眼皮,眼睛,鼻梁,嘴巴什么的,都很普通。戴着副眼镜,看着像是一个知识分子……”我其实不知道刑侦部在让证人描述的时候该描述些什么,所以只好按着自己的逻辑下去。我又回忆了一遍。“还有,我看到他的手,似乎很苍老,我是说,外物影响的那种,好多地方都开裂了。”这应该是个特征吧。“另外,好像,没有了。够不够啊?”

  林远志笑着点点头。随后,他从一旁拿出一份文件递给我,示意我看看。

  我被他这么一弄,突然觉得心里很恐慌。你看,本来就是一件拾金不昧的现代活雷锋典型事迹,本来是来求表扬的,现在居然和刑侦部扯上关系,大案子啊!这种感觉实在是——天意弄人呐!

  我打开文件夹,头两页是二十年前那件案子的描述。这个,林远志早已讲给我听过。所以,我大概浏览了一下,便略过了。后面应该是当时与案子有牵连的一些人的资料。我翻下去,发现有一张照片上的人我看着十分眼熟——这,不就是刚刚的失主吗?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但人所显现出来的气质是不会变的。

  “这……”我惊讶地抬头,看向林远志,想要得到一个答案。

  “我们在找这个人。”林远志说道。

  我又看了看照片,还是不解。我说:“可我不认识他。他是叫周更生?”我看着下面的记录问道,“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怎么……”

  林远志点点头,“也许周更生也只是他二十年前的名字……你刚刚形容的那个失主让我想起了他。当年的案子,他也算是知情人之一,只是事情过去太久,我们再次找他的时候,他却杳无音信了。”

  “难道……”

  番外 林远志(上)

  林远志是一个早熟的孩子。其实也难怪,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分居两地,虽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但实质是一样的。他跟着母亲林青菀,弟弟云实跟着父亲云殷,两家几乎不怎么来往。林清菀是一位颇有成就的画家,终日沉浸在自己所描绘的世界。都说艺术家总是对生活充满了梦幻般的期待,有时甚至会不顾一切去追求精神上的愉悦感,就像一个瘾君子。而林清菀无疑也是这些瘾君子中的一个。

  年幼的林远志不爱说话,但极爱思考,很多谜语,眼珠骨碌一转,就知道答案了。他也很喜欢听故事,他家附近那个退休的老刑警总是能给他讲述很多很奇妙的事情,让林远志向往不已。这大概为后来林远志成为一个出色的刑警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很多时候,林远志会想念自己的父亲和弟弟。在他看来,父亲虽然严厉了些,但对自己还是很好的。至于弟弟,粉扑扑的一团,看着就让人喜爱。聪明的他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前一天还其乐融融的家,可以一下子就变得分崩离析,为什么父母口中的“永远爱”期限那么短。这些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直至两年前,母亲去世,他回到父亲身边,他都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那天,他来到母亲最喜欢去的公园,静静地冥想。母亲的面容再次浮现在脑海——

  “阿远,我有样东西要交给你。”病床上的林清菀依然那么光鲜亮丽,一点都看不出虚弱憔悴之态。

  林远志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接过林清菀递过来的一个小小的纸盒,没有说话。

  林清菀轻笑了一声,说道:“一直觉得两个相爱的人必定是要时时刻刻守在对方身边,轻轻唤一声,便有‘我在’来回应,这便是我想要的相濡以沫的爱情。但后来,她发现,爱情是现实的,现实往往会使爱情慢慢褪色。我知道你一直以来都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和你父亲选择分开。我不和你说,是因为没有必要……”

  “可我是你们的儿子。”林远志看着自己的母亲。

  “是。”林清菀几乎不可见地点点头——只有动作起来才能看出她的疲惫。“但这和你是不是我们儿子没有关系。我只能说我和你父亲的感情一如往昔,从未改变。相忘于江湖并不是离开,两颗相思的心依然会相守在一起。你不要瞎想。”

  林远志没有接话。

  林清菀又笑了,“阿远,真正的爱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不是身涉其中,是永远也无法体会到的。所以,不要从别人的爱情中去找你要的答案,终有一天,会有一个人让你明白,你究竟想要的是什么。”

  林远志仍旧没有接话,只是若有所思。

  “我想说的,都在那个纸盒里,我要你和你父亲,弟弟一起看。”林清菀的声音也开始显得疲惫。

  林远志抓过林清菀的手,“您可以等到父亲和弟弟来,当着我们三个人的面说给我们听。我那么笨,一定不知道您要说什么……”林远志的声音微微颤抖。

  林清菀艰难地伸出手,拂上自己儿子的脸,心里琢磨着,自己究竟有多久没有这样好好看过自己的儿子了,还有云实,究竟长成什么样了呢?是不是和阿远长得很像?

  她浅浅地笑着,“阿远,一切还没那么糟糕,一切都会好的……”

  她也很想等那个人赶来,再亲眼见一见他们。但人生总归不会是圆满的。她合上了沉重的眼皮——她已经支撑很久了。

  那是母亲最后的画面,两年后的今天,在林远志脑海中依然鲜活如初。

  后来,他把纸盒交给父亲。打开,盒子里只有一幅画——红色,绿色,蓝色,三种颜色平均地铺洒在画纸上,浅浅的白色勾勒了几笔,却不知是何种花样。当时云殷小心地将画收好后,再也没有了言语。却在第二天做出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他买下了一整幢的市中心的商业铺子,开了一家画廊。这些都是一气呵成,不带一点拖拉。林远志和云实都是没有想到的。画廊当然以林清菀的作品为主。林清菀本来就颇有名气,再因是遗作,更显其价值。她生前的好友也都纷纷加盟支持,短短时间,这家新开的画廊名气就盖过了前辈们。

  这家画廊的名字叫“三色”。

  “三色”的镇店之宝便是林清菀最后留下的那幅画,但这幅画从未公开过,直到两年后的现在。

  林远志很想知道,云实所说的“网上征集活动”会带来怎样的惊喜。

  坐得够久了,林远志深呼吸了一下,准备离开。起身时,作为一个刑警的敏感,他感觉到来自附近的目光,他将头微微转向那个方向,随后又在心里苦笑一声,自己已经是个瞎子了,感觉到又能怎样?林远志伸手拿过盲杖,往来时的方向走去。淡淡地,他闻到一阵柰花的味道。他愣了愣,心下疑惑,这香味好像在哪里闻到过?

  林远志并没有在意,只是没想到过了不久又再次闻到了这种香味——在自己常去的医生那里。他可以肯定是同一个人。听她的声音倒是很有活力,不过,怎的也有种熟悉感呢?交谈中,林远志知道了她的名字——伏灵,很好听的名字。听她和她朋友的对话,俩人真是有意思。

  回去的时候,林远志主动送她们回去。连林远志自己都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会冒出这样的话呢?难道是那种莫名的熟悉感所驱使?真是想不通啊!

  晚上林远志从警局回到家,云实兴高采烈地把林远志拉进自己的房间,嘴里不停地念叨:“终于找到了!”语气很是兴奋。

  林远志问道:“找到什么?”

  “妈的画作,我终于找到与之相配的名字,我也找到妈究竟想表达什么了!”

  林远志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云实就知道他大哥不会相信,于是详细地说了起来:“今天有人起名《相思》,告诉我,薄荷在中药学上是性辛,温,无毒。性辛,温是相思的体会——带着微微苦涩,却又是温暖甜蜜的。相思的人会茶饭不思,免疫力降低啊,所以薄荷又正好可以帮忙。又说薄荷味道沁人心脾,有一种很幸福的感觉,会让那些曾经失去过的人得到一丝安慰。人生难免有许多错过的人或者事物,能再次相遇、相亲和相爱的机会几乎没有,但越是没有就越是想念。而色彩的排列更加突出了“相思”的过程了——先是绿色,刚开始分开,心还是灿烂的,没有忧愁;再是红色,时间延长,心里的思念越来越浓厚,热烈如火;最后是蓝色,在时间中,心开始如水平静,是思念的积淀。”

  云实说的头头是道。林远志不禁觉得有些好笑——林清菀从未接触过中医,怎么可能用中药表达自己的情感。不过色彩的解释倒是说得通,印象中,林清菀好像的确说过类似的话。

  “我觉得妈想告诉我们的一定是她很想念我们……”云实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

  “你们在干什么?”不知何时,云殷已经来到门前。

  “爸,我和哥在看命名活动的结果。”云实老老实实回答道。

  云殷走了进来,问道:“结果?”

  “相思,妈的画叫做相思。”云实对自己的眼光颇有信心,他知道父亲一定会同意,没由来的自信,或许,可以解释为血缘。

  云殷如同云实所料,缓缓地点了点头,说了句“很好。”

  随后,他坐了下来,眼睛一直看着地面,神情有些恍惚。云实和林远志都没有动作,半晌,云殷才开口,平静的语调,像是要讲述一个尘封了多年的故事——

  “你们的母亲是个理想主义者,她希望周围的一切都按照她理想中的世界来进行。我爱上她,也是因为她总是能让我的生活充满梦幻般的惊喜。她单纯可爱,她喜欢画画,她把她的梦画在纸上,那是一个干净的世界。这对于我一个长期接触死气沉沉的数字,见惯勾心斗角的人来说,是多么珍贵的一件事。我喜欢那种感觉。和她在一起,我感到很快乐。我们闪电般的恋爱,然后组成一个小家庭……”说到这里,他笑了,他说,“哝,闪恋,闪婚才不是你们现在年轻人的玩意儿!”

  然后,他继续说下去,“我们说好要生两个孩子,一个跟我姓,一个跟她姓。你看,我们果真有了两个可爱的儿子。可是有一天晚上,我正睡着迷迷糊糊,她却告诉我,她得走了。我开玩笑说,难不成,你是仙女?她突然开始哭。我赶紧问她发生了什么。她不肯说,只是一个劲的说,请你记得我爱你。然后迅速拎起手提箱走了。我赶紧从床上翻身起来,追了出去。”他说着抬头看了看他的两个儿子,问道:“是不是很像小说?”

  他又开始回忆,“我当时以为真发生了什么大事。可是,当我把她追回来,一再劝说下,她才说了一点。其实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只是人内心精神的追求。多么荒谬!”他似是自嘲似的笑了一下。“可这就是理想主义者的世界。最后,我接受了。我不得不承认,我的潜意识里有这种想法。现在你们怎么说来着?七年之痒?呵,我们彼此仍然爱着对方,却都渴望新鲜的感觉,真是矛盾啊。所以,最后我们决定分居,不离婚。孩子一人带一个。”他叹了口气,“当时只是觉得感情这东西必须得纯粹,不能夹着其他,这就是我们的观念。有时候,当真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所以我看到那幅画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想表达的就是相思,她依然很爱你们,只是……”云殷停住了,他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解释清楚他和林清菀的那个在别人看来荒诞的决定,自己的儿子们也不一定能接受。

  云实毕竟是小了些,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这个过去,只偷偷地看了林远志一眼,希望他能带着自己走出这种奇怪的感觉。

  林远志倒是冷静,和母亲生活了那么久,对母亲的性情倒也了解的很,这的确像是林清菀能干出来的事儿。他想起母亲在去世前说的话“真正的爱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不是身涉其中,是永远也无法体会到的。”或许是这样吧,林远志想着,淡淡地说了一句:“不管怎样,这是你们自己的选择。”

  番外 林远志(下)

  关于画作的事,云实告诉林远志自己约了那位候选者在画廊见面,让林远志也去看看。

  林远志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我看时间。”

  云实应了声“哦”就出发去了画廊。他这个哥哥他也了解,一工作起来就什么事都不记得。明明视力受到损害根本不可能再去负担刑侦部的工作,还是选择不顾一切,从失明开始就不停地训练自己,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现在,都快把正常人给比下去了。云实笑笑,心想,不是这样,他也就不是自己所认识的大哥了。

  林远志还是去了画廊,说实话,他对这个候选者还是有几分好奇的——他或她也是有如此经历所以才能感受出画里面母亲想表达的意思吗?还是,就是歪打正着呢?

  “哥,你不方便的话,就在这里听着,我去评估评估。”云实让林远志在自己办公室的里间休息,自己则去外面等等那个叫“伏灵”的候选者到来。

  “茶还是咖啡?”云实把伏灵领进办公室,拿出杯子问道。

  “茶吧。”伏灵倒也没怎么客套。这让云实对她的好感又增加了一点。

  天知道云实有多讨厌那些所谓的“客气”。

  云实和伏灵在外面交谈着,林远志在里间静静地听着。他已经认出了这个声音。不得不说,伏灵的回答真是很合他的心意。

  “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姑娘!”林远志这样想着。

  突然,一个电话打断了他的思绪。原来是云殷找云实有事,可云实却一直关机,只好打电话来问问林远志云实的去向。林远志说云实在画廊,一会儿就让他回去。云殷又咕哝了几句“画廊什么事情这么重要,连手机也不开?”说着,挂了电话。

  听着电话那头的“嘟嘟”声,林远志不禁想笑,阿实的手机又该充电了,玩游戏也没个顾忌!

  云实很会聊天,和伏灵倒是侃了个天南地北的,林远志在里间也饶有兴趣地听完了。

  林远志从另一扇门出去,想去通知云实回家一趟。不过没想到,云实的效率着实提高了不少,才一小会儿,人就不见了。倒是在门口,又遇见了伏灵——这种熟悉的柰花的香味。

  “伏小姐在等人吗?”林远志问道,他好像已经猜到了。

  “好巧啊,林先生。”伏灵的声音透着惊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林远志。

  云实回到门口,就看见林远志和伏灵正在交谈,心里吃了一惊,他大哥的表情什么时候这么温柔过!自己是错过了什么?他感觉自己迫不及待想要知道内幕。不过可惜的是,林远志的一句“爸让你去见他”就直接把云实“打”回府中,与八卦无缘呐!只好和伏灵“依依惜别”了一下。

  伏灵倒没什么关系,说:“我可以坐公交,呵呵,几站而已,很方便的。”

  林远志忽然想起来,伏灵住的小区是“阳光”,那儿离“三色”可不是几站公交的距离。于是他说:“我送你回去吧。”

  是担心女孩子大晚上的不安全,还是想多了解一下这个有意思的女子呢?林远志对自己的决定感到疑惑。大概都有吧。他后来这样想着。

  回去后,云殷告诉林远志他同意采用“相思”的命名。林远志点点头,这个决定在意料之中。

  林远志上楼到了云实的房间,淡淡地说道:“阿实,我需要伏小姐的号码。”

  “恩?”云实显然有点惊讶,不过他从未质疑过他大哥的决定,还是很快把号码存到了林远志的手机中,并且告诉他具体的位置。

  关上门,云实兀自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有jq,绝对jq,我是八呢还是八呢还是八呢!”说着还傻笑了起来,露出两个若有若无的小酒窝,模样甚是可爱。

  林远志挂下电话,越来越对自己的心产生怀疑——自己究竟是怀着怎样的一种感情在与伏灵相处呢?“天哪,真是一团浆糊,比案子还难搞。”林远志使劲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感慨道。

  于是,林远志抽了个时间去找自己的死党,苏木。名义上是“好久不见”,实际上是“咨询感情问题”。

  苏木是林远志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要不是后来林远志一心考警校,而苏木只对设计感兴趣,估计俩人商量着也得上同一所大学。如此下去,那他们可能就“前途堪忧”了……

  苏木听林远志说完,风轻云淡地做了个总结,“阿远,你的桃花开了。”

  林远志听完愣住了,这种感觉便是喜欢吗?

  “诶,阿木,你再跟我说说嘛!”

  对于感情这种事情,苏木作为一个久经情场的老手绝对有资格当林远志这种无知小少年的老师。林远志从小就不怎么爱讲话,虽然有着一张精致的脸蛋,但当苏木也顶着一张精致的脸蛋并且活蹦乱跳,满嘴甜言蜜语出现的时候,大部份小女孩还是乐于去找苏木——谁愿意一天到晚吃闭门羹啊?

  “恩,这我得好好想想。”苏木长叹一口气,“难得林大刑警也有问题要求助于我的时候!”

  林远志扯扯嘴角。

  “哎,这件怎么样?你快看看。”“一般吧,我不合适这种风格。”“不要啦,尝试一下……”熟悉的声音传来,林远志微微勾起了嘴角,他对苏木说道:“你可以先看看真人,然后再备课。”

  苏木一愣,“你不是说我下面的两个顾客吧?”

  林远志一挑眉,表示肯定,“话少的那个。”

  苏木招来店员,告诉她们好好招待楼下的两位小姐,并且等她们挑完衣服后带她们上楼来。店员点点头,立马下去招呼。没想到,店员一下搂就看见伏灵和她二姑的“唇枪舌战”,忙上去调解。

  “呵,真有意思。”苏木看着楼下的场景,低声笑道。观察了一会儿,他说,“阿远,看她们的样子应该不怎么穿礼服啊,怎么?”

  “是我让伏灵参加《相思》的发布会,我倒是忘了问她有没有经验。”

  “呵,阿远,看不出来,你先天条件不错嘛,还知道以公谋私!”苏木一脸坏笑。

  林远志也笑笑,偏过头,朝向苏木的方向,说道:“不如,交给你吧。”

  “额。”苏木是自己给自己找了个麻烦活——本来是多么美好的一天啊!

  过了一会儿,伏灵和白薇跟着店员上了楼,看见林远志在这里都显得有些惊讶。苏木出来解释了一番。俩人才弄明白刚才的事情。白薇看情况有变,充满着桃花,还是选择及早闪人,去找自己的白马王子方为上策。于是,她大手一挥,把伏灵撂下了。

  苏木看这情况,当然也不乐意当电灯泡啦,更何况,林远志刚刚可是给他找了一个好活儿呢!他抓紧时间好好观察了一下伏灵——目测身高165到17o之间,身材一般,体型中等,脸长得倒是干净,挺好搭的,估计,一会儿就可以完工了。

  “阿木,你先准备着,我晚点过来拿。”林远志已经摸过盲杖,起身准备走了。

  “没问题。”

  出了“ s”,林远志带着伏灵往街上走去。他想着,按着酒会上的情形,伏灵估计是吃不到什么东西,还得先去填一点,也免得到时候喝醉——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喝。

  林远志带伏灵去的那家餐厅,是他以前当刑警时常去的——当然现在还是刑警,但却已经不一样了。刑警这个工作常常是三餐不定,日夜颠倒的,所以,作为刑侦部高级督察的林远志这种情况更是?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