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能够拆散他们,她就错了,不是任何事情都能被她操纵。
但是,但是这一次,张纤抽回了她的手,从赵荻的手中。
赵荻感到张纤挣脱了自己,不由扭头惊讶的看着她,只见她转向他,唇角抖了抖,似乎是想要撑出一个微笑,但显然,却让她更显得无措。
“除非你伤害了我在乎的人,不过你不会这样做的……对不对?”最后一问,甚至带了一点颤音。
赵荻怔然的看着张纤,没有做声,他已经明白了,太皇太后说的,以及张纤问的,是一件什么样的事情。
“你没有做,对不对?”张纤期待的看着赵珏,轻问:“阿珏的死,跟你无关,是不是?”
赵荻知道这时候自己应该说什么,他张了张嘴,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的确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无动于衷而已,他也没有害死阿珏,只是看着他死去而已。”太皇太后缓缓道:“阿纤,如果你真的在乎荻儿,你就该明白,有些事情是要付出代价的,难道现在这样不好吗,大家都得到了或者即将得到想要的,你也不必向那个卑微的蛮女屈膝行礼了。”
赵荻和张纤的事情,太皇太后自然是知道的,如果没有意外,张纤将会成为赵荻的皇后,不过,世事无绝对,谁又能保证,一定不会有意外呢?
“住嘴,你这个凶手,现在轮不到你说话!”张纤怒道。
虽然这个人是太皇太后,但她已经知道了赵珏被害的真相了,此时,她的心中充满的愤怒与憎恨,已经无法维持对对方身份的尊敬了。
“注意你的态度,哀家仍然是太皇太后,就算是皇帝本人都无法废掉哀家,你又有什么资格对哀家大呼小叫,哀家依然可以将你治罪!”太皇太后喝道。
“再说就算哀家是主谋,这里还有一个帮凶,你又能如何?”太皇太后冷笑。
皇帝可以废皇后,却无法废掉太后、太皇太后,再说,这件事连皇帝本人都脱不了关系。除非的是,先废帝,再废她这个太皇太后,只是她张纤能做到吗?大长公主赵清又能做到吗?
不,她们做不到,因为她们不会那么做,所以,太皇太后有恃无恐,无敌了。
张纤转头看向赵荻,赵荻的反应让她心中灰凉,成王败寇她不是不懂,可那个人是阿珏,是他的亲弟弟,那是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人,是不一样的!
“那个人是阿珏啊……”张纤的眼中渐渐浮现出了泪光。
她失望的的表情刺痛了赵荻的心,赵荻深深的抽了一口气,他依旧没有正面回答张纤,只是道:“阿纤,你想想太皇太后为什么要让我们陷入这样的境况,你想想她究竟想要干什么,我们一定要这样,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举动吗?
现在的局面下,太皇太后一定会阻止张纤成为皇后,她不能坐等赵荻扶持起另一股势力来覆灭自己,也不能坐等张纤代替自己成为这个宫殿的女主人。
太皇太后居心叵测,他们不能被她左右!
张纤听了他的话,莫名的笑了起来,那笑容哀怨,他连辩驳都不辩驳,便是说太皇太后说的是真的了。
太皇太后和赵荻很久之前就密切的联系在了一起,赵荻能继位,不是巧合,而是蓄谋的安排,为此不惜谋害了无辜的阿珏,虽然阿珏对他的兄长十分尊敬和照拂,但是他挡了他的路,谁叫他挡了路呢?
“如果你连阿珏都能牺牲掉,那么还有什么是你做不到的呢?”张纤悲伤的质问着。
她的眼神那般的绝望,赵荻恐慌起来,急忙道:“阿纤……不要这样。”
张纤心绪紊乱,她看了看赵荻,赵荻的眼中满是祈求,又看了看居心叵测的太皇太后,此时这位老妇人内心必然是十分快意的在欣赏她和赵荻之间的瓦解,她忽然感到这里的整个宫殿里都弥漫着一股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压抑,她不想继续待下去了,不会有任何意义。
张纤摇摇头,不再看他们,也不再继续问下去,只是转身离开。转身之际,广袖轻拂,那姿态孤傲清冷得让人心寒,仿佛这一转身之后,一切再也于她无关了。
“阿纤!”赵荻一急,就要跟过去追她,却被太皇太后阻止。
“荻儿,你还不明白吗?她心里根本就没有你!”
张纤没有停留,已经踏出了宫殿的大门,赵荻闻言,转身瞪着太皇太后,抬手指向她,怒道:“你够了!”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
“我不会再被你控制了!”
“但是这不是哀家的过错!”太皇太后也傲然道:“张纤心里没有你不是哀家的过错!她跟你在一起只是为了你的权利,她就是这样的人,因为你是皇帝,才可以任你为所欲为,这样一个自私虚荣的女子,却为了一个死去的人,冒着失去后位的危险来质问你,这根本就不是她会做的事情,但她却做了,到底是这些还不足以让你明白,还是你根本不愿意去面对——那才是她的真爱,她心里真正爱着的是阿珏,是你的弟弟!”
赵荻愣了。
“你为什么不正视这个问题呢?她心里从未有过你。”太后的声音轻了下来,如同在陈述一个既定的事实。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试探,为你揭开了事实的真相罢了。
“……”赵荻怔怔望着太皇太后,方才激动的心情仿佛已经被一瓢冷水浇灭了。
太皇太后见他似乎有所触动,继续苦苦劝道:“你能明白吗?她只是爱上了权利,但哀家,却是将你当做亲人一样,不,我们本来就是亲人,哀家为你做的一切,是任何人都无法为你做到的,你不该恨哀家。”
好半晌,赵荻才回神,他垂下双目,低头将自己的脸色,掩藏进阴影之中。
“太皇太后……我的确应该感激你……”
“为了你做的一切……”
“但是……我不是先帝。”说到这里,他的语气中的嘲讽才显露了出来,他抬起头来,神色没有半分犹疑,目光如炬的直视着错愕中的太后道,冷笑道:“你那一套对我没有用,我不会像他一样,一辈子弄不懂自己该为什么而坚持。”
先帝赵洵正是因为犯了这样的错误,才让自己的一生沦为悲剧,而太皇太后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害死了赵荻的生母。
“真是遗憾,如果知道权利能够留住阿纤,我只会更加坚定的的握紧我手上的权利,那些渺小如尘的事情值得我去斤斤计较吗?我要一个人,只需要紧紧抓住她就够了。”用通俗一点的方式解释,就是想要一个蛋,何必去管是那只鸡所下的意思,赵荻是个务实的人,结果更加重要。
“所以,当我老了之后,绝对不会像先帝,或者你那样,守着一座冷冰冰的宫殿,靠着一些已经不存在的记忆苟延残喘的过活,可怜的是你们,不是我。”
赵荻擅长于字字诛心,他说完,不再管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的太皇太后,径自离开了梨岘宫,去追张纤去了。
张纤急切走在青砖铺成的宫道上,她要出宫,一刻也不想再待在这里。
一直以来,她对游戏的规则深谙其道,是的,她只是把这些当做游戏而已,直到她真的被这个游戏伤害到了,才发现,这个游戏可能没有那么有趣。
阿珏的事情令她伤心,而赵荻却使她心寒,她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相信他,如果他连阿珏都能若无其事的牺牲掉,那么有遭一日自己呢?
虽然张纤并不涉足政治,但她很清楚自己能够带给赵荻的,绝不止是感情上的慰藉,她的身后,整个大长公主府牵连着一股扎根已久的政治势力,这对于目前根基不稳的赵荻来说,意义重大。
张纤自己的感情和对权力地位的欲望无法分割,因此她也不会苛刻的要求赵荻单纯在她和权势之中选择一方,他们本就是同样的人,坦诚的相处方式让他们更能融入对方,也让他们在一起,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优越感,这也正是她现在如此难过的原因,不知不觉之中,赵荻在她的心里占据了太多。
可是当信念开始动摇,当不确定这个人是否真的值得她信赖,最是无情帝王家,是否有朝一日,他也会像对待阿珏那样对待自己……或者是她的家人。
如果她不再有利用价值,如果她身后的政治势力不再成为他的依仗而是妨碍,那么他又会如何取舍?若是因为自己,在将来的某一天对她的家人造成莫大的伤害,她无论如何也是无法原谅自己的。
张纤和赵荻在过去的日子里,他们已经习惯了彼此之间存在的某种联系,从小到大,不管出于什么样目的,每一次当对方遇到危险,他们都会努力营救,就像是一种默契,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默契就是存在。
如同战争中的将士,会将自己的后背交给自己的同伴,可是这样的默契竟然有一天遭到了质疑。
这真是一件让人无比伤心的事情。
赵荻终于追上了张纤,他的呼喊她不予理会,他只好冲上去从后面拉住了她。
“你听着,那件事我不是故意的,那一天我出现在围场因此受到了先帝的质疑,是你在殿上救了我,你想起来了吗?”
“如果我想要那么做,为什么我会出现在围场?我会在那里是因为,我想要救阿珏!”
“我承认我犹豫过,我也痛苦过,我的感受不奢望你能理解,但是,最终,我做了决定,当时我对你说,我要离开安阳,请求你和我一起去封地,就是我的决定,你为什么不肯相信我?”赵荻对张纤道。
张纤却是看着赵荻的身后,他的身后是大昭宫一座座巍峨的宫殿,在夜色中却像是张牙舞爪的怪兽一般。
“但阿珏还是死了,不是吗?然后你就得到了你想要得到的,成就了现在的你。”她喃道:“这个皇宫,有许多人迷失在这里,我以为我们会很好,但是……也许我们也迷失了。”
“……不是的。”赵荻抬手,贪恋的抚摸着张纤冰冷的脸庞,然后扣住她的后脑,将她轻轻拉向自己,和她额头相触。
“我们不会迷失,只要有你,我就能辨别清楚方向,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每一次,就算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她也能唤醒他的斗志,让他相信,事情总会好的,不可不承认,很多时候,是她带给了他希望,而一个人,最不可以缺失的就是希望。
“让我冷静一下好吗?我需要想清楚,放开我吧。”张纤叹道。
赵荻和张纤的额头彼此亲昵相抵,他的手从她脸庞上垂了下来,轻轻道:“好,你想清楚,但是,一定要记得我在等你,别留下我一个人,我不想再一个人了。”
他终于放开了她,张纤后退了两步,移开了目光,转身就走,于是他就站在那里,看着她的身影逐渐消失于夜幕里,就像曾经,他立于大雨之中,茫然的看着她离自己远去,而他依旧,久久不知离开一般。
张纤出了宫门,她离开的太急,既没有通知府里的马车来接,又没有吩咐宫中套车,就连守宫门的侍卫要替她叫一辆马车,也被她拒绝了。
寒夜漫漫,心事重重,她想要走一走,理一理自己的思绪。
却不知,在黑暗的角落,一双眼睛正注视着她,从她从皇宫里出来,一辆马车缓缓的跟在她的身后。
张纤现在既难过,却又无时不刻不想念赵荻,虽然他们才刚刚分开不就,只是她的心中未免太过害怕,原来自己对赵荻已经在乎到了几乎不容有失的程度,这也让她产生一种患得患失的恐惧。
就好像未来在一片迷茫当中,而她现在的每个决定都至关重要,这让她不敢妄下判断。
她站在清冷的街头,不知何去何从,这时,那辆追随了她许久的马车突然加快了速度,越过她的身边,然后调转车头,停在了她的面前。
那辆奇怪的马车上的车夫,带着斗笠,几乎遮住了大半个脸庞,但是他的声音令她异常的熟悉,简直就像是从她悠久之前的前世穿透到了眼前一般。
“你看起来不是很好。”那人取下斗笠,虽然月夜之下,街头灯火寥寥,这让他的样貌变得十分的恍惚,但他的声音,他的轮廓,他的姿态,无一不震惊到了她。
“我可以带你离开,去任何地方,这一次,你的决定是什么?”
“呼……烈儿?!”张纤惊讶的掩住自己的嘴,难以置信的看着那人,惊呼:“你回来了?!”
“是的,我回来了。”那人的气息是这样熟悉,温柔的目光好像从不曾改变过。
“那一日,我路过雪山,看到纳美斯花就要开了,突然就想起你,于是我便回来了,只是想再问一次……你还想去看吗?”
“我……”张纤吞了吞口水,回过身去,望着大昭宫的方向,有一瞬间,她真的有种随之而去的冲动。
可是当她真的想要说出口答应的时候,却又有一些千丝万缕的东西束缚住了她,她的家人,她的生活,她的未来……还有那个人……
他说,他等着她。
张纤苦笑,纵然她的理智犹豫不决,但她的感情,已经难以割舍。
“谢谢,但是,我已经……”张纤喃喃着,还未说完,突然后脑一痛,眼前一黑,便昏了过去。
那人在她瘫软下去的时候,正好将她揽在怀中,望着她依旧美丽的脸庞,他伸手轻轻拂开了她额间的碎发,一低头,一吻轻轻的落在了她的额头上。
“我若再晚一些,你就要成了别人的皇后,我又怎么能不回来呢?不过这一次,可能不能让你做主了。”
他抱起她,小心翼翼的将她抱进马车里,而后依旧带上了斗笠,驾着马车离去,最终消失在夜雾之中,无声无息。
……
安阳城的街头,灯火阑珊,幽暗的街巷如叶脉一般延伸在雾气之中,令人不辨方向,就像是命运一般,没有人知道最终通往何方。
一个小小的意外足以改变眼前的一切,比如有些记忆中的人会再次归来,比如有些偎依身边的人会悄然离开,而最终那些想要努力抓住的人会发现,心爱的人已经离他越来越远……
这一次,公主娘娘退散,呼烈儿强势回归!
第二季完
☆、9o 暗黑郡主
康多尔山,位于北狄西北部塔奴州境内,其主峰险峻高耸,终年积雪不化,被称为喀纳尔穆峰,北狄语意为“落下的明珠”,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当天神还在人的世界行走的时候,万物之母云朵神母骑着五彩牛经过康多尔山,不慎掉落了一颗明珠,这颗被遗失的明珠后化为了喀纳尔穆峰,此峰故因此得名。
康多尔山气候多变,各种树木郁郁葱葱,土壤肥沃,独特的地理环境蕴育了许多珍贵的药材,而当地的斤卑族便是一个靠着打猎以及采摘草药为生的与世无争的民族,但是因为这十年来,大昭禁止与北狄互市,以至于斤卑族深受影响,他们靠着山中的供给尚人自给自足,但因条件有限,生活物资仍然十分匮乏,因而不得不私下与一些私贩商人进行皮毛、干货、和药材的交易。
当然,成交价是十分低廉的,一株百年以上的老参,也不过抵得上十只羊的价钱罢了,但这些东西运到了大昭便可翻几倍的价钱,如果运到安阳城,价格甚至可能达到十几倍或者几十倍。
故而虽然朝廷明令禁止,处罚手段严酷,高额的利润依旧令某些大昭商人不惜铤而走险,深入北狄,私下与斤卑族人交易。
这一天,康多尔山的山脚下,数名斤卑族打扮的男女从冒城归来,却不想陷入了迁徙中狼群的包围。
状况十分不妙,这几名斤卑族中有还有女人和孩子,这些人跟着族长岱戈进城去交换货品,采买生活用具,其中还有岱戈的妹妹金珠、妹夫其其格尔,和他们的六岁的闺女康朵儿。
五名男子将女人和孩子围在中间,手持猎刀,严正以待,小康朵儿吓得抱紧了她的嫫玛,她的嫫玛金珠紧张的把她抱在怀里,一边哆嗦着一边用斤卑语小声的安慰着她。
狼群一共有八匹成年灰狼,还有几只幼狼躲在草丛中,康多尔山的冬天从九月就开始了,由于气候的原因,捕猎逐渐变得十分不易,一般狼群是不会进攻人类的,大约是这几只饿狠了,又见他们人少,才发起了这次进攻。
狼群悄无声息缩紧包围,这些斤卑人如果跑是冲不出去的,也只有背水一战了,斤卑人都是出色的猎人,但这一回他们人少,而狼又太多,情况实在令人担忧。
局面僵持了没有多久,随着一声狼啸,这些狼从不同的方向发起了进攻,斤卑人不得不面对十分严峻的考验,男子们呼喝着和狼对搏,孩子害怕的发出尖叫和抽泣,年轻的母亲一手紧抱着她,一手握着猎刀,相信如果威胁临近,拼了性命也要保护自己的孩子。
正在危急的关头,忽然山坡上冲下一人,一手持斩马刀,另一手持着匕首,杀入狼群。
那汉子十分英勇,武艺不凡,与狼群搏杀,丝毫不惧,趁着狼群来不及反应,他的斩马刀已经破了其中一匹狼的肚肠,这匹狼是率先向他扑过来的,而他的目标则是刚刚呼啸的头狼。
头狼不死,进攻不会停止,同时头狼也是狼群里体型最强壮,性子最凶残的一只,它已经咬伤了一名斤卑人,按照狼最先攻击弱者的天性,又有两只狼调转了方向,向那个伤者发起攻击。
持斩马刀的汉子转去砍杀头狼,旁边斤卑人也尽可能的去帮助受伤的同伴,但被他们包围的女人和孩子也是狼群的目标,一有空隙,它们就冲上去撕咬。
族长岱戈左手的手臂也被咬伤,可他毫不畏惧,顺势杀死了那一匹狼,然后将受伤的同伴拉到自己身后,同其他的族人并肩作战。
而此时,那边的汉子已经缠上了头狼,只见他身手迅猛无比,出手狠辣,竟然能与凶猛的头狼势均力敌。
狼群死了两匹狼,头狼也陷入了苦斗,压力顿时减轻了许多,当然,这只是相对刚才而言,这些狼饿红了眼,在饥饿驱使下,比任何时候都难以对付,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岱戈低喝了一声,叫同伴们撑住,他冲了过去和那汉子一起对付头狼。
他们两个联手,头狼这才落于下风,谁想就在此时,山坡上传来一声惊呼,原来山坡上还有一人,而且听声音是个女人。
听到声音,正在酣战的汉子面色大变,转头望去,之前一直躲在山坡上的女人已经跑了出来,而身后紧紧追着不知从哪钻出来的两匹狼,那两匹狼身型较成年狼略小点,可能是刚刚长成的幼狼,但对于那个身材纤细,举止柔弱的女人来说,这个危险超乎了她的能力范围。
那女人提着裙摆往山坡下跑,一边跑一边叫喊着什么,岱戈听着,好像是大昭语,好像是在说,呼烈儿,救我——
那汉子听到她的呼声,已经分了心,结果被狼爪抓了一把,肩膀上的衣服被抓破,带出了一大块血肉,而岱戈只好迎了上去,缠上头狼,并且急呼:“这里有我,你快去救她!”
他已经看出来,这女人对这名汉子十分重要,汉子为了救他们,把女人藏在山坡上,不想却让她落入了危险,斤卑人十分重情义,人家这样帮助他们,又怎么能眼看着对方的人蒙难呢。
不过头狼见那汉子要跑,却是不放,那汉子心中急切,又有岱戈帮他,也就不管那么多,一心要救回山坡上的女人。
那女人被两狼追赶,拼命向汉子跑去,但下山坡的路并不平,脚下给个浅坑一绊,竟然摔倒下去,滚了几滚,而当她狼狈的翻过身,还来不及爬起来,就眼见一匹狼已经向她张着大嘴扑咬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听得破风之声,就见什么东西飞过去,再一看,一把斩马刀斜着劈在了那匹狼的脖子上,入肉七分,狼掉了下来,抽了两下,便再不动了。
是那汉子见来不及了,甩手飞出自己的斩马刀,砍之后了那匹狼,可是危机却没过去,死了一匹狼,还剩一匹,依旧攻击那么女子。
汉子的斩马刀已失,只剩下唯一的武器便是一把匕首,他来不及想,再次甩手,匕首也飞了出去,他的准头不俗,果然刺中了第二皮狼。
可惜的是,不知道是不是距离太远而匕首太轻,以至于穿透力减弱,这一次匕首没有同斩马刀一样,深深的刺中狼身,仅仅是刺伤了它的脖子,狼还在动,甚至因为疼痛而嘶吼,更加暴躁的扑向了女人。
汉子失去了自己的武器,这个时候,他突然听到身后有动静,匆匆回身一看,惊骇十分,只见头狼挣脱岱戈,张着嘴呼啸的向他扑过来。
他已经没有了武器!他所有的武器都投掷了出去!
同时时刻,千钧一发之际,他和他的带来女人同时遇上危险,这时候,岱戈从后面追来,正在头狼跃起的时候,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声暴喝,双手握刀,狠狠劈进了狼的后背,甚至砍断了头狼骨头,从它的胸侧冒一点刀尖,而刀身则卡在了它的脊椎骨头上。
头狼顿时倒在了地上,鲜血流淌,汉子危机已解除,忙转身向着山坡上的女人奔去,只见那女人已经倒在地上,身上趴着一匹狼。
汉子心急如焚,嘶吼着冲了上去——
“张纤——”
那女子便是张纤,她的肌肤像喀纳尔穆峰的白雪那么白,她的黑发宛若黑色的绸缎,她的眼角明亮的像是天上璀璨的星辰,但是现在,她美丽的脸庞上满是血污,黑色头发沾染着泥土与干草,眼睛里充满了惊骇和恐惧。
她倒在地上,昔日明亮的双眼直直的瞪着蔚蓝的天空,鲜血从她身上和衣服上冒出,晕染了泥土和草地,一匹狼趴在她的身上,动也不动。
她胸口起伏不定,喘着粗气,一脸惊骇尚未回神,呼烈儿赶了过来见了她,神色也十分讶然,半跪在她身边,掀起趴在她身上的狼身,只见她双手握着一把匕首,而刚刚那匹向着她扑上去的狼,实际上是扑在了一把匕首之上,正中它的心口。
所以,淌下来的血是狼血,她满身的血污自然也是这匹狼身上的,万幸的是它现在已经死了,要知道她多么害怕这野兽没死,朝她继续补上一口,对了,刚刚它死的时候那腐臭熏天的狼嘴竟然是搁在她肩膀上的……
这真是太恶心了!!!
“混蛋……”
“你这个混蛋……”
“……你大老远把本宫弄来,就是为了折磨本宫的吗?”张纤哆嗦着嘴皮,保持着倒在地上双手握匕首的姿势,惊魂未定的道:“你就是不懂怎么保护一个女人吗?”
“那是一群狼?一群狼啊……你竟然丢下本宫去救一群不相干的人?”
“你这蠢货,你差点害死本宫了!”
张纤不是喜欢这种受难的姿势,只是她刚刚太过害怕,这会儿身上还僵着,所以才保持着这种狼狈凄惨的模样,但这也阻止不了她谩骂呼烈儿的决心。
如果不是她偷偷藏着一把匕首,只靠他的话,她早就死了!
呼烈儿却望着她开怀的笑了起来,笑容爽朗快意,尽管他忽视了张纤私藏一把匕首的意图,但真的是什么事情都没有比现在的更好了!
而且她虽然愤怒,他想了想,记得刚刚好像是她并没阻止他去救人,的确,如果他不去,这群人就死定了。
没有人可以那么狠心,看着一群无辜的人被害。
他伸手,拉起地上的张纤,看了一眼山坡下面,因为头狼的死,剩下的几匹狼见不妙,都已经慌忙逃走了,那些人中虽然都受了伤,可都还活着。
张纤被她拉了起来,她低头看到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裳污秽不堪,还有股让人作呕的血腥味,正要发脾气,就被呼烈儿一把抱住。
她愣了愣,呼烈儿在抱着她的时候,悄然从她手里拿走了他私藏起来的匕首,插-在自己后腰上上的腰带中,然后在她耳边无比庆幸的叹道:“你总是让我惊喜不断……真是太好了,我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在发生了,好吗。”
面对呼烈儿的深情,张纤只有回应他三个字:
“放开我。”
如果可以在这三个字后面加一句话的话,那句话必然是——
“回头你去给本宫洗衣裳,恶心死人了。”
☆、91 暗黑郡主
斤卑族分布在康多尔山里,多个山头都有聚居地,岱戈将呼烈儿和张纤带回了自己的聚居地,他的族人热情好客,呼烈儿救了他们的人,其中还有他们的族长,自是被奉为英雄,得到了盛大的招待。
傍晚,斤卑族人架起了篝火,从地窖里搬出了肉和酒,场面十分忙碌,但人人的脸上都挂着热情洋溢的笑容,而那些被杀死的野狼的尸体则作为战利品,挂在一旁的树上。
狼喉结和狼膏可以入药,狼皮可以做成坎肩,狼肉虽然糙硬,但是补五脏,御风寒,壮阳填髓,总之是不会浪费的,尤其是气候越来越冷,捕猎也越来越不易。
有些小伙儿已经偷偷瞄上了头狼的狼牙,据说头狼的狼牙煞气很重,串成链子戴在手上或者是脖子上可以做护身符避凶,当然重要的是,会显得很有男子气概,姑娘们就喜欢有血性气的男人。
篝火晚宴忙碌的准备着的时候,张纤正在一个大浴桶里沐浴。
当族长的妹妹金珠抱着一套干净的衣裳进来,只见屋里一个大浴桶和浴桶中寥寥升起的热气,并不见人,正想着那位张姑娘哪里去了,却见浴桶的水面上咕噜冒了几个泡,张姑娘从水里钻了出来。
洗去了一身脏污,金珠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黑发黑瞳,面容俏丽,肌肤胜雪,身姿窈窕,心道果然只有这样的美人才能配上救他们的那位兄弟。
张纤洗好了,踩着水桶里的木阶出来,她一身湿漉漉的,白皙的皮肤更显得水滑,,黑发蜿蜒贴服在她的后背、肩膀和颈项,一缕一缕的水向下流淌。她浑身赤-裸,一丝不-挂的走下来,坦然的面对金珠毫无羞涩之意,相反是金珠看傻了,显得十分不自在的侧过头去。
张纤在家洗澡,都是有人伺候的,她出了水,自有人给她披上细细的绢帛,为她攒干身体,而现在,金珠见到她出来的反应居然是,呃,是害羞的侧过头。
她突然想起自己现在的处境,好像真的不能挑剔什么,于是她抖了抖,抱着双臂,道:“好冷。”
可不是么,这里是康多尔山,比起来安阳城的冬季简直是弱爆了。
金珠听了,赶紧放下衣裳,从旁边的木架上拿了细棉布迅速的包裹住她,给她弄干身体,再把干净衣服给她裹上。
北狄的衣服和大昭的都有所不同,何况是斤卑族的衣裳,张纤弄了半天,也不知道这种在颜色艳丽的布料上缝着毛皮的衣裳该怎么穿,于是金珠看不过眼了,又帮她把衣服系好。
不知道是不是当了母亲的人特别会照顾人,金珠又给张纤系腰带,还给她梳头,一边梳,一边攒干她的头发,再梳成跟她闺女差不多的发型,上面的头发梳成许多细细的麻花辫儿,扎起来盘成一个垂髻,用颜色艳丽的彩石簪子将之固定住,下面的头发散着,最后不知从哪拿出一个大约一寸宽的白狐狸毛皮,两端有黑色的绳子,也不知是干什么用的。
只见金珠把毛皮贴在张纤额头上,形成半圈,两端的绳子绕在垂髻下系住,再用细细的花钿给她两侧后加固黑绳,让这圈狐毛不至于滑下来。
这样类似于帽子,但又不是帽子的东西是斤卑族少女中常用的装饰,不仅漂亮,不损美丽的发髻,还可以挡风,金珠十分细心,考虑到张纤的头发不大干,怕叫冷风吹痛了头,才特地给她拿来的。
“张姑娘,你穿这个真好看。”金珠的大昭话没有岱戈的熟练,很生硬。
这衣服颜色艳丽,幸亏上面的灰鼠皮压住了颜色,不然真是太俗艳了,而且料子从里到外都是布的,对于穿惯了丝绸娟缎的来说,又重又粗,当然出于礼貌和教养,她是不该提出评价的,但对于一个过于养尊处优的人来说,她的感觉又很直观的。
张纤看了一眼金珠身上的衣裳,金珠比她略丰盈,自己身上的衣裳是按照金珠的身形做的,也是崭新的,而金珠的身上的这一件,半旧不新,质地更粗,款式也不如,所以人家都拿出最好的衣裳来招待她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谢谢。”张纤笑了笑,道:“你的眼睛也很美丽,像一种宝石的颜色。”
张纤放慢语调,金珠果然听懂了,十分开心,张纤是大昭人,黑发黑瞳,在北狄,黑色的眼睛十分少见,大多是深棕色,而斤卑族人的眼睛,是十分美丽的琥珀色。
金珠像是想起什么,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圆铜镜,这是她做姑娘的时候,其其格尔从大昭商人手上换来送她的。
在斤卑族,不可能有张纤以往用的七尺菱花镜,北狄不产铜铁,因而可想而知,寻常的姑娘家能够有一面小小的镜子,都算是宝贝了。
金珠给张纤照了照,张纤只看了看,再次谢过就把镜子还给了金珠,她看见金珠小心翼翼的把镜子放回去,心里略有活动。
来的路上,呼烈儿把斤卑族的事情简要的向她介绍过了,斤卑族生活的物资都要靠去冒城交易,不乏和一些大昭商人打交道,所以斤卑族不少人都能说几句她听得懂的话。
她挑了挑眉,一脸笑容,上前拉住了金珠的手,笑道:“好姐姐,谢谢你照顾我。”
金珠受宠若惊,忙道:“不用谢,应该的,你们救了我们。”
说得太复杂了,张纤也怕她听不懂,回身从自己换下的脏衣服里找到一个荷包,从里面拿出一枚玉章,章下雕刻的是花鸟文,这样的文字在北狄恐怕没几个人认得。
她把玉章塞给金珠,道:“送你的。”
金珠忙推辞:“不要的,不能要你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你的镜子,想用这个跟你换,好不好?”张纤想了想,和颜悦色的道:“这个是我路上捡的,我不喜欢,我只喜欢你的镜子,我可以每天梳头都用它,你知道,镜子在这里是很难得的,所以我请求你,收下这个,你们族人不是喜欢做生意吗?如果你需要镜子,以后可以用它到大昭商人那里换其他的镜子,好吗?”
好说歹说了半天,不知道金珠是听不懂,还是不愿意收,好半天才神色犹豫的收了,重新拿出自己的镜子给阿纤,张纤捧着镜子,一改方才瞧不上眼的作风,捧着左照又照,喜笑颜开,最后才将之收进自己的包袱里,拉着金珠对她亲切极了。
呼烈儿绑架了她,竟然能带着她一路到北狄来,赵荻那边一定已经成了一团乱麻,如果能将这个玉章送回去……至少留了线索,就看运气了,那家伙可一定不要辜负她才是啊。
金珠是族长的妹妹,也算是斤卑族当中的贵族了,不过这个民族不太有阶级之分,就算是族长的妹妹或者妻子,凡事也是亲力亲为。
金珠是族里面有名的贤惠,张纤穿的衣裳是她做的,且以斤卑族的眼光来看,这衣裳是十分精美的,所以当张纤穿戴整齐,走出来之后,得到了许多的赞美。
有趣的是,金珠给张纤梳的头发和她的女儿康朵儿一模一样,连头上戴的半圈毛箍颜色都是一样的,还有身上的衣裳,金珠给自己做的时候,也给女儿做了一身同样款式的,巧巧的康朵儿也穿了上身,于是康朵儿牵着一只羊走过来,指着张纤道:“嫫姆,原来我长大了会这么好看啊。”
嫫姆是斤卑语的母亲的意思,因为小康朵儿是用斤卑语说的,张纤听不懂,只看到旁边的人哄笑,还以为自己有什么不妥。
金珠笑着解释:“张姑娘,康朵儿在说你很漂亮呢。”
张纤尴尬的笑了笑,大昭是个以含蓄为美的国家,就算是她,也接受不了不断的被称赞漂亮,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两个夸你,心里还挺得意,说的人多了,反而觉得不知该如何回应一样。
当张纤端着仪态面对斤卑族人善意的围观的时候,呼烈儿也换了一身衣裳和岱戈一起出来了。
岱戈和呼烈儿一见如故,以兄弟相称,岱戈问呼烈儿为何来到康多尔山,呼烈儿据实以告,他是为了雪山上的纳美斯花而来。
岱戈表示十分的惊异,纳美斯花生长在雪山的悬崖之上,是十分难得的养颜圣品,女人们对它趋之若鹜,有很多年轻人为了展现自己的勇敢和对爱情的忠贞,会采摘纳美斯花向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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