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楚地说:“所以我才会到处乱跑,我希望我能找到我失去的记忆。我听说,有些地方,因为给人留下的印象异常深刻,常常能唤醒失魂者的记忆。”
“这里是那样的地方”
“不是。至少我还没有想起你是什么人”
黑暗中,那人似乎窃笑了下。他忽然道:“如果我说我不是人,你信不信”
当然不信。连启云才不信世上有什么妖魔鬼怪。
装神弄鬼的,往往是人,而不是鬼。
那人道:“如果你不信,你可以摸摸我的脸。”
连启云傻愣愣的问:“真的吗”他抬手,似乎真的要去摸了。
其实不是。
他暗里已偷偷在指缝里夹了火折子,就在抬手的那霎间,火折子亮了,照亮了对方的面孔。
不过吃惊的不是那个人,而是连启云。
他看见的简直不是张人脸,而是场噩梦。
那分明是具腐尸,整张脸都烂掉了,沾稠的尸水正顺着下颔滴落。脸上也不知被什么东西啃过,坑坑洼洼的。尤其是两只眼晴,只已经脱落,垂在脸颊上。另只,则干脆只剩个窟窿。
这样张脸,怎么会说话
连启云惊,就在这惊诧的片刻,手里的火折子忽然灭了。
那人怪笑道:“连启云,你居然使诈,你可比以前聪明多了。”
连启云沉住气,道:“也许是因为我过去知道的太多,顾忌也太多,才会让你觉得我笨。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头脑反而因为单纯而清唽些。”
“哦”那人在黑暗中,道:“有道理。既然你这么聪明,那你想不想猜猜我是怎么死的”
“你死了”
“当然死了。难道你看见的是个活人我早就腐了,烂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连启云点头。他承认,如果这人都不算死人,恐怕天下就不会有死人了
不过他居然不怕,点恐惧的表情都没有,似乎死人和活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他还饶有兴趣地和这个死人聊天:“你是怎么死的对了,你定昰被人害死的。”
那人不得不佩服他,伸大拇指道:“你太聪明了。我是被方裂谷害死的。”
连启云似乎很吃惊,退了步道:“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要知道,我可是方堂主的亲信。”
他在防备,他在戒备。如果这个人或鬼真是方裂谷害死的,那这个人在恨方裂谷的同时,也会对自己心怀怨意吧
不过出人意料的,那人吃吃地笑了:“你怎么知道的”
“他说的,他亲口告诉我的。”
“他说的,你信了他是不是还说,你这六堂主是他手提拨起来的,让你为他效忠”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那人的声音里充满了不甘和悲愤,几乎是吼叫道:“这里所有的切都是我手创立的,当年我和步亏两人才是真正的元老,是我们创建了烈马堂。而他是仰仗我的关系才进来的,开始他对我这个哥哥还是挺敬重的。只可惜,时间长他的狼子贼心就显露出来,他想逾越,却又有心无力。论才能,我高他何止筹。论相貌,我比他高大英俊。只怪我当时太糊涂,总想着兄弟手足,血浓于水,他再不甘心,想必也不敢将我怎样。念之差,竟遭他毒手。”
“你是他哥哥”
“不错,我是他哥哥方裂川。”
连启云沉默。
这件事很怪,可又被方裂川说得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从古至今,为了争夺利益,兄弟相残的事并不少见。
这么想,又似乎见怪不怪了。
连启云人沉默了半天,才问:“你想怎样”
“我想请你帮个忙。”那人极诚恳地说:“你放心,我和他毕竟兄弟场,他无情,我却不能不义,我是不会害他性命的。我只是想问他句话。只是现在我肉身腐烂,无法移动,自然见不了他的面。”
连启云皱眉,脸厌恶,道:“难道你想让我搬这尸体”
“当然不是。在我腹部有个洞,里面有堆米粒大小的卵。那虫叫做真语虫,是我灵魂所聚,你只要放粒在茶水中,让他饮下,就大功告成了。”
他本来还淮备了很多说词,谁知还没张口。连启云已伸出手去,抓了把虫卵。
这个烈马堂出了名的有洁癖的人,居然点也不嫌脏。
而且抓就是把。
这反让他愣,无话可说了,尴尬道:“你不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不用了。”连启云漫不经心地道:“真语虫自然让人说真话的虫,让个人讲真话,又不是要他的命,我为什么不做何况,我也想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你说的是真的。”
看来他不但信了,而且还非常当真,认真,本正经的想去做。
遇上这么聪明的傻瓜,那屋子里的鬼实在无话可说了。
方裂谷进屋的时候,连启云正在沏茶。听见脚步声,他连头也没抬,就道:“这是谷雨时节釆摘的碧螺春,方堂主且尝尝。”
方裂谷却推开小小的茶盏,举起桌上的茶壶,咕咚咕咚牛饮几口,才道:“这样喝茶才痛快,你那盏子还没巴掌大,喝起来太娘们气了,我不喜欢。”
连启云淡淡道:“方堂主是做大事的人,行事自然和我们不同。”话锋转,又道:“不过出门在外,还是小心点的好,假若我要谋算你,在茶水里放了虫卵,你岂不”
“什么虫卵”方裂谷顿时变色。
连启云依然不温不火,慢悠悠地道:“今日我见有座无窗的屋子,进去逛了逛,里面有人给我了些虫子,让我放在茶壶里”
方裂谷这次不止脸变色,整个人都青了。他捂住咽喉,欲呕不出,指着连启云道:“难道你”
连启云淡淡笑,手掌伸出,几粒米粒大小的虫卵落下。他才道:“方堂主以为我是这样的人么”
方裂谷这才松了口气,只觉汗湿衣衫,犹如在鬼门关走了趟。奇书网.整理提供
他拍了拍连启云的肩,以示亲热:“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刚才你可把哥哥我吓了跳。”又咬牙切齿道:“他妈的风矮子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竟然下噬脑虫来害我。妈的,他活得不耐烦了。不行,我得找他算帐去。”
“原来这就是人蛊中的噬脑虫。”连启云沉吟道。这虫子,他虽没见过却听说过,噬脑虫以人为宿主,当幼虫孵化,便钻进人脑,啃食脑浆。可怕的不是它能致命,而是它的食量很小,所以死亡的过程反比死亡本身更可怕。先是头疼难忍,然后陷入疯狂,再者成为无感无知的白痴,最后脑浆被蚕食大半才死去。
烈马堂大堂主冷独孤虽明文严令,不许堂内私斗。但用这法子,却是钝刀子杀人不留痕迹。试想,个人如果时常头疼,必给人留下病入膏肓的印象,这样的人死了,想必也是久病后必然的结局。大家只怕谁也想不到,这是人为的吧。
连启云想了想,伸手拉住他,道:“方堂主且慢,这件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方裂谷瞪眼,道:“管他复杂,还是简单。老子先拆了他的虫窝再说。”
连启云笑道:“你拆了他的屋子又有什么用打蛇要打七寸,除草就要斩根,你就算将他打得口吐鲜血又怎样到头来,他记恨在心。吃亏的仍是你。你先说说你是怎么得罪风无影的,我们再行对策。”
方裂谷讶然:“你知道他是风无影”
“当然。”连启云道:“装神弄鬼的人往往是因为他心里有鬼,当他对我说他不是人的时候,我就认定了他是人。而在烈马堂从来不见人的人就是四堂主风无影。他故意摆了个死尸和我对话,先惊吓我的魂魄,再迷乱我的心志。不过别人的密室传音虽能凝声成线,却是条直线,而他居然能让声音绕道而行,这就不简单了。可惜他吹灭我的火折子却是个败笔,从那时起我知道他其实站在我身后。只是有点,我仍不明白,声音倒也罢了,他是怎么让死尸动作的”
方裂谷嘿嘿笑道:“这你就不懂了。若说起装神弄鬼,如果风无影说他是第二,绝没人敢说是第。江湖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说,也有许多高手败在他的手里,提起这名字就胆战心惊。说他是打败了别人,不如说是吓败了别人。你所说的那具尸体,其实是瓮,人瓮。”
瓮人怎么会叫瓮
“当年的塞外可不止烈马堂股势力,风无影原本是玉郎君的手下,我们灭了玉郎君后才收伏了他,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这人的本领十分古怪,竟能驱使毒虫蛇蚁夺人性命,让人防不胜防。好在我修炼的金缕衣恰好是他的克星,这才让他折服。入了烈马堂,他依然与虫蚁为伍,每月都须三十具尸体作为蛊虫的饲料。你所看到的尸体,其实只是张皮和幅骨架,里面早被蛊虫吃空了。他能发出种人耳听不见的声音驾驭蛊虫,所以你看见尸体摇头其实不是摇头,抬手其实也不是抬手,而是蛊虫随着声音蠕动。天下不知有多少人被他迷惑了,以为他能附魂于尸身上,其实根本就是骗人的勾当。”
“风无影之所以不肯见人,是他相貌丑陋,二是”
连启云接口道:“因为他是侏儒。”
“不错。”方裂谷忍不住看了看连启云,道:“你可从没真正见过他,你怎么知道他是侏儒”
“因为他所说的话,他总是有意无意说自己高大英俊,又特意摆了具骨架高大的死尸在我面前,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的“高大”,其实却是欲盖弥彰。胖子总怕旁人说他喘,挫子总怕别人说他矮,风无影也是人也有样的心理。再联想到屋门的大小,我就是想不知道他是侏儒都不行。”
“别人都说小人难养,这话真没说错。这死矮子不知为什么总是和我不对劲,在冷独孤到来之前,我曾经狠狠把他收拾了几顿,他这才老实了些。谁知如今,又死灰复燃。”方裂谷愤愤道。
连启云忍不住想笑。
小人的本意可不是说身材矮小的人。不过身形畸形的人,难免自卑,走在街上又易招惹路人指指点点,被人歧视。久之,心理便多有变态了。
打人不打脸,揭人莫揭短。方裂谷人前人后口个死矮子,口个死矮子,让风无影怎能不生气
可生气也不是办法,他打又打不过,惹又惹不起。正万般无奈,忽然赶巧遇上了连启云这个失魂的人,他时兴起,便想下蛊,置方裂谷于死地。
他想得很美。就算事情败露,首当其冲的也是连启云。
不过,他却找错了人。连启云根本不上这个当。
说完了风无影,连启云又道:“我听赵乱红说,你与冷大堂主曾起冲突,而冷大堂主这人恐怕不是那种说放下就放下的人。”
方裂谷惊,动容道:“你是说风无影这次下蛊是受人指使”
“我可什么也没说。”连启云口否认,道:“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都要做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自然是谋反。
可方裂谷想到这个词,就脸色发青。谋反,说来容易,但他拿什么反,他有什么实力反,他敢反
连启云见他脸上难看,又笑道:“我是说万,所谓万就是万中之,你倒不必多虑了。你不妨先说说,冷大堂主可有什么缺点”
缺点
方裂谷再次皱眉。女色好象他不爱。财富似乎他也并不动心。易怒他几乎没有感情,就象块坚石。他的人就象他的剑法样,冷静,冷酷。家人他可没见过冷独孤有什么亲人,他就象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样。
他摇头,再摇头。
连启云苦笑,他不认为天下会有完美无缺的人。是人,就总会有弱点,有缺点。
他只好换种方式:“那他喜欢什么”
有时候个人沉迷的喜欢的,恰恰就是他最致命的。
比如花蝶贪恋美色,就可以以色诱而杀之。钱世命嗜财,就能够借财而除之。
只是冷独孤喜欢的东西,大出连启云的意料。
花。
“他喜欢花。”方裂谷很肯定地说:“他的后院种了几棵花树,他简直把它当作宝贝,连看都不让人看。每日必亲自施肥浇水。听说当年步亏请他出山,就是因为承诺把这后院连同花起送给他。”
这个答案太出人意料了。
堂堂烈马堂老大,代枭雄,喜欢的居然不是烈马,也不是美酒,更不是宝剑。而是花。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花
连启云很想亲眼看看。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章钱世命的命
钱世命要疯了。
他有个习惯,总喜欢在酒足饭饱时清点金银。
他清数,不是怕这些财宝自己长腿跑了。
而是在清点的过程中,他有种满足感,有种成就感。
他喜欢这种感觉。
奇在他看来,坐拥大堆金银财宝,数来数去,简直是人世间最幸福的件事。
书可以说钱就是他的命,甚至是比命更重要的件东西。
可是今天,他的“命”竟然丢了。所有的财宝都不翼而飞。
钱世命的眼晴顿时红了。
他的怒火腾地下就燃烧起来了,他愤怒,比死了爹妈更悲伤。
他就象条发了疯的狗,黑着脸,东嗅西瞅。
功夫不负有人心,他终于发现了丝蛛丝蚂迹。
在温水柔的屋外,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颗珍珠。
这颗珍珠是那种不值钱的货色,又小,成色又不好,夹杂着淡淡的黄色。
可钱世命看见,顿时热泪盈眶,象看见了亲妈。
找到了粒珍珠,其他的财宝还会远吗
他是这么想的。
当他冲进温水柔的房里的时候,正在梳妆的温水柔吓了跳。待看清来人,她顿时沉下脸,道:“你来干什么出去”
如果这话在平时,钱世命可能还会有所顾忌。她地位虽然比他低,但她却和冷独孤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钱世命惹谁都不会惹她。
可现在不同,钱世命都快气疯了,他还管她是谁就是冷独孤在屋里,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他是谁,他是要钱不要命的钱世命。惹红了眼,命又算什么
所以他不但没出去,反而气势汹汹道:“贼婆娘,你偷了我的金银珠宝”
温水柔声冷笑。笑话,她会偷他的东西,笑话。就算他亲手送她,她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她既不做贼,也不心虚,怒斥道:“你给我滚出去”
她连解释都不屑给他解释。
可这样来,钱世命越发认定了他的猜测,既然动口不行,他就动手。乌黑的遮云袋象朵乌云,向温水柔头上罩去。
温水柔惊,她没料到他真的敢动手。想避已经来不及了,不过好在她还能出手,金鳞龙爪手。
她双手齐出,就想夺下钱世命那古怪的袋子。
只是人人虽然都有两只手,但手和手却不同。钱世命的手非常灵活,象两只翻飞在花丛中的蝴蝶。他的手,和他的人完全不搭界,就象拼凑在起的怪物。
相比之下,温水柔的手虽然霸道,但招式平庸。招之下,就被钱世命的遮月袋笼住了手。
她感觉颤,象是根弓弦在手上弹了下。弹不破。
又是咔嚓声,象是只伺机而动的老虎,猛然咬了自己口。咬不动。
接着又是铮地响,象三四柄刀同时砍下。砍不了。
最后却是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就象个人正拿着锯子在锯她的手。
这下,温水柔不再无动于衷。她感到痛。自己这双手刀剑不入,水火不浸,她以为再也没有任何兵刃可以伤害她了。可现在,她居然感到痛。
她手被缠住,但至少还有脚。她出脚,脚踢钱世命的下阴。
钱世命怪叫声,个筯斗翻出去。两人蓦然分开。
她心惊。
钱世命却是肉跳,他比她更骇然。要知道自己这遮月袋里面装了几十种机关,戓割或砍或磨或锯,就是块精铁放进去,也会支离破碎。
可竟然伤不了她的手。
这是什么手,天下怎会有这样的手
两人相顾惊栗,时僵住。
就在钱世命拾起那粒珍珠的时候,个人敲响了丑八怪的屋门。
丑八怪开门,屋外的居然是那个比女人更艳的妖莲连启云。
这个身香气浓妆艳抹的怪物正笑嘻嘻望着自己。
他来干什么
丑八怪皱了皱眉。他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也没有和他搭讪的意思。
“我来告诉你件事。”在连启云说这话的时候,丑八怪已经毫不留情地把门关上了。
可连启云却点也不惊讶,他继续道:“温堂主现在有危险,钱世命正在要她的命,你救她不救”
门又开了,先前的丑八怪怎么看都象块没有知觉的石头,现在却象把出鞘的刀,锋芒毕露,迫人眉睫。
他只问了句话:“在哪里”
“在温堂主的闺房里。”
说到最后个字,丑八怪闪就不见了。
他的身法很怪,在平直处象骏马,在拐弯处似泥鳅,在凸凹处却象兔子。
“果然是个热心肠啊。”连启云见他消失,嘴角浮起丝笑意。
“无论别人怎样对他,这恨他记不住。而别人只要有点点的好,这情他就永远记在心里。”
这是号种子对吴名的评价。
吴名的故事,他对他说过。
他五岁为奴,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通常大家叫他“喂”或“陪刀的”。只有叶赫世家的主人叶赫白偶尔叫他声“吴名”,其实吴名的意思依然是无名。
他的生活就是陪少主人叶赫宫练刀,当他的活靶子。
叶赫宫十岁的时候,至少有三十个“陪刀的”。但在他十五岁时,就只有三个“陪刀的”,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残了。到了叶赫宫十九岁的时候,就只剩吴名这个“陪刀的”了。他的手越来越稳,他的刀也越来越狠,他很想在吴名伤疤累累的身上再刻上记,作为自己十九岁的生日礼物。
可他没有办法,这个面黄肌瘦发育不良,与自己同龄却足足比自己矮了头的少年,像条泥鳅样,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伤到他,最多也不过是让他破烂的衣衫再破烂些而已。
叶赫宫对吴名又恨又恼,有时候,这个叶赫家的少爷甚至想毒死他算了。但吴名有时候却像条狗。他只要鼻子嗅嗅,就知道菜里饭里水里有没有被少爷做手脚,甚至连叶赫宫花了三千两银子买的蜀中唐门无色无味的断肠散,也不能毒死他。
所以叶赫宫看见他时,就会忍不住咬牙。
不过叶赫宫讨厌他,叶赫家的贵宾西门艳秋却似乎对吴名很有好感。
那天西门艳秋踱出客厅,发现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傻傻地站在花园的藤架下。她忍不住走过去,想和他说说话。少年的脸却忽然红了,红得像是腊月的灯笼。她走过去,他却想溜。幸好她叫住了他:“哎,你别走。”
吴名忽然就不想走了,她柔柔的细细的声音就像根看不见的丝线,缚住了他的脚。西门艳秋望着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很轻,似乎怕吓着他。她知道他是仆人,也知道自己不该和这种卑微的下人说话。可她忍不住。看着这个又自卑又胆怯的少年,她就想起了家里那只叫“喇叭花”的小猫,心里就忍不住泛起丝怜悯丝同情。
就在那天,西门艳秋亲手为他缝好了衣服上的破洞,也缝好了他心里的那道伤痕。
那是第次有人对他笑。
他的世界因此而变得美好。
当他得知西门霜路见不平,杀了个少女的恶贼,却惹下了滔天大祸时,挺身而出。
西门霜杀得人不是别人,却是雷霆的儿子雷息。为抗拒霹雳堂的报复,他低眉垂首,求东求西,但那些平日里口口声声说“同生共死”的武林好友,江湖好汉,却好像下子都失踪了,就连亲家叶赫白也托词回绝。
只有这个少年以单薄的身躯,担当了大任。
他的刀法没有任何招式,完全是应敌而动,随机应变。
他陪叶赫宫“练”了十几年刀,自然知道该怎么躲才躲得有惊无险,也知道别人会怎么躲,更知道怎样才能让别人无法躲,躲不过去。
这其中的道理虽然简单,但却并非人人可以领悟的。可吴名却偏偏用鲜血慢慢参透了这个道理,用十几年的岁月练出了种怪异的身法,创造了种“刀法”。至于这刀法的名字,他不知道。没有办法知道。这种刀法只好叫做“不知道”。
只是好景不长,吴名和他的“不知道”刀法只是昙花现。甚至还没来得及在江湖上扬名,就被雷霆击“杀”了。
钱世命向眼高过顶,瞧不起人,他最瞧不起的人就是丑八怪。
他简直想不通冷独孤为什么要收留丑八怪,并让他当了堂主。
在他看来,这人简直是块顽石,愚不可及。
无论别人怎么瞧不起他,甚至污辱他,当面嘲弄他,他都言不发。
似乎是个没有眼晴没有耳朵,也没有嘴巴的木头人。
在钱世命眼里,这完全是懦弱。
开始,他还觉得这人沉默寡言高深莫测。便出手试探,他怂恿丑八怪的厨子专以糙米青菜给他食用,下人们却把鸡鸭鱼肉吃得喷喷香。他以为认为,但凡他是个有本事的人必然发怒发火。好歹他也是堂之主。
可结果即让他大跌眼镜。丑八怪竟忍气吞声,连屁都没放个。
这下,钱世命完全认定了肯定了:这丑八怪完全是个废物。
所以当丑八怪怒气冲冲地举着把锈迹斑斑铁刀,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钱世命不但不害怕,反而笑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这几天到底是怎么了所有人都象发了疯,所有人都和他作对。先是花蝶挑衅,然后温水柔席卷了他的财宝,现在甚至连丑八怪都敢在他面前举刀
难道是因为自己是个慈眉善目的胖子,样子太和善了还是因为自己出手太少,他们以为他是病猫,好欺负
真是他妈的怪哉
他是真的火了。他现在只想杀人。
动了杀机的时候,他却完全冷静了下来。这就是高手和庸者的区别。
杀人,是不能动怒,不能动气的。
他眯起了眼,冷冷道:“你是来多管闲事的”
丑八怪的确是来管事的,但对他来说,却未必是什么闲事。
他的话素来很少,他只回答了句:“你不许动她”
钱世命的手青筋暴出,他长吸了口气。
你不许动她。
这话多么可笑啊。
你以为你是谁居然敢用这样的语气来命令我
简直是找死,该死。
钱世命终于出手了。
在温水柔的惊呼中出手。
即便丑八怪是来救她的,温水柔也并不看好他。
不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出过手,而是因为他是负伤而来的。个人被杀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连反戈击的力量都没有。这个人就算强,又能强到哪里去她在烈马堂是个异类,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并没听说过丑八怪的伤是从哪里来的。
故而她感谢他的好意,却不认为这种自不量力的行为会有什么好结果。
只是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完全想不到。
明明是钱世命先动,丑八怪才动。可钱世命的遮月袋还没罩住丑八怪的头,丑八怪的刀锋已经贴在了钱世命的脖子上。
钱世命的两只手就象蝴蝶,忽进忽退,飘忽不定,这种手法不知迷惑了多少人,只觉得眼花缭乱,难以招架。
可在丑八怪面前没用,无效。他似乎眼就看清了看透了钱世命的破绽。直截了当,刀就斩了出去。
只刀。
却要了钱世命的命。
真要命
钱世命白眼翻,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感觉到刀锋割破皮肉,鲜血溅出体外,颈骨阵剧痛。
痛。
更惊。
谁也想不到这丑八怪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高手中的高手
钱世命失算了。他几乎只有闭目等死了。
他没有死。
因为屋子里忽然多了个人,多了柄剑。
剑是寒气森冷的剑,人是比剑更冷的人。
冷独孤在这千钧发的时刻突然出现,他刺出了手中的剑。
剑冷如霜。
剑刺在丑八怪的刀锋之上,丑八怪个踉跄,连退了十几步,直到后背撞到了南墙上,才停住。然后他开始喘息,就象个人口气奔跑了百十里,又象个人掉进河里快要窒息而死却又被人拖上水面。
冷独孤只刺了这剑,却让他大汗如浆,四肢酸软,无力再战。
冷独孤还剑入鞘,冷声道:“你们不要再闹了,烈马堂的事已经够多了。”
钱世命清醒过来的第件事,就涕泗纵横的嘶声大叫:“冷堂主,你可要为我做主。我的钱,我的钱全不见了。就是他们,就是这对狗男女”
他颈上有伤,刀伤入骨,血流如注。他想到的居然不是止血,而是喊冤,为钱喊冤。
这些话,冷独孤却似乎不想听,截断道:“不是他们。你的钱不是他们拿的。”
“不是他们”钱世命有些发愣,他不明白冷独孤为何如此肯定。他问:“不是他们,还会是谁”
“石波清。”冷独孤森然道:“是石波清做的手脚。他来了。”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章究竟谁是石波清
赵乱红曾经听过个故事,个关于聚宝盆的故事。
个人在地里挖到了个瓦盆,放枚树叶进去,里面就会生出两枚树叶;放颗石头进去,就会变成两颗石头。居然是个聚宝盆。
那人大喜,急忙把聚宝盆搬回家。先倒了斗铜钱进去,捞出来时却是两斗;又放了五个金元宝进去,再拿出来已经变成了十个。
正在他拼命倒钱捞钱,想要夜暴富的时候,他老爹凑过来瞧热闹,结果老人家不小心跌进盆里。他在盆里直叫:“跌死我这把老骨头了,快拉我起来”
那人慌忙把他拉出来,刚安顿好老爹。又听盆里有人叫:“跌死我这把老骨头了,快拉我起来”回头看,盆里居然还有个模样的老爹。
赵乱红过去是不信这样的故事的,太荒涎了。
怎么会出现两个模样的老爹
可是今天,他算开眼了。
刚服侍完连启云洗漱完毕,他正要去院子倒水,迎面走来个人,脸疲惫地和他擦肩而过,屁股坐在了椅子上,道:“快去给我倒水洗脸,这几日奔波千里,简直累死奴家了。”
“是的,爷。”这声音太熟悉,赵乱红几乎是下意识的便随口答应。可答完之后,他就愣住了。
他回头看了看那人,没错,就是连启云。尽管他的发鬓凌乱,白衣也落满了积灰,脸风尘,可他千真万确的就是连启云。
这里是连启云的“闺房”不错,连启云也应该坐在这里,这也不错。
可是但是,他是什么时候出去的呢
他刚刚还在屋里洗脚,说要歇息了,怎么眨眼就跑到了外边,而且还身风尘,似乎奔波万里的样子
他正纳闷,从里间又走出个人来。样的白衣,样的面容,样的神色,就连高矮月胖瘦都丝不差。
两个连启云猛然打了个照面,皆都惊,失声叫道:“你是谁”
赵乱红就象传说中那个倒霉儿子,顿时傻了眼。
他望了望窗外,月儿才刚刚挂上树梢,星星还没来得及眨眼。天还没黑透,怎么自己就已经开始做梦了呢
乱了。
全乱套了。
难得聚的烈马堂堂主,九个里居然聚齐了八个。
七个人都瞪大眼晴望着这两个模样的连启云。
年年怪事,今年特别多。
尽管上下打量,左瞅右看,却没有任何人看出两个人的差别在哪里。
他们完全是个模子里铸出来的,就连声音都模样。
他们都知道两个人里必有个是石波清,可究竟谁才是石波清
花蝶自作聪明,以为易容不过是小伎俩。他认为所谓易容,不过是脸上蒙了层薄皮。
旦薄皮脱落,真相自现。
但冷独孤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
没这么简单。
易容之术分三层境界,下乘,大乘,上乘。
蒙皮上脸是易容中最笨的法子。
是不管什么皮,终于肤色不同。你固然可以以颜料涂抹,但你流不流汗,呼不呼气若汗水滴到额头怎么办呼气湿了鼻唇怎么办
二是,皮绷在脸上与面具无疑。可是如果紧了,你若笑嗔,蒙皮不能随表情张驰,必然绷裂。如果松了,则满脸皱纹,而且明明皱纹在左边,两人畅谈片刻,居然跑到了右边。岂不是天下笑谈
三是,人的脸不仅仅是相貌那么简单。人的七情六欲全都反应在脸上,不是说人家脸上有颗痣,你脸上也安颗痣,那就象了。每个人对事物的理解都不相同,有人喜欢狗,有人厌恶狗。若你不知情,见了狗,应该皱眉,却开怀大笑。这人,早被戳穿了,还装什么装
石波清号称天下易容第人,他扮个人,从里到外,都形神俱备。所用的易容物,也不是什么人皮,蛇皮,而是种特殊的胶质。
这样的人,怎么会傻乎乎的蒙层皮到脸上,让你去撕
钱世命最近最是倒霉,犯事太多。所以他心想要讨功。他提出的方法是辩论,让他们自己说谁是连启云。
结果两个怒不可遏的连启云,皆是幅“我才是连启云,舍我取谁”的表情。
时唾沫横飞,个道:“我才是真正的连启云,你还是招了吧”另个道:“放屁,你这个妖言惑众的妖人,趁早现出原形”个大叫:“我知道堂中的很多秘密,有胆的便各说出二桩,让大家辩识。”另个咆哮:“少来这套,你们既有办法让我失忆,必然也有办法诱我供出烈马堂的隐秘。”个面红耳赤道:“我才是连启云,石波清你就受死吧。”个悲愤莫名道:“我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却落得这样下场。石波清,我誓将你碎尸万段。”
最好的方法,居然是连启云自己提出来的。
其中个连启云道:“我追随烈马堂多年,身上必有伤痕,这点却是假冒不得的。不妨解衣观。”
众人皆眼前亮,这法子妙,妙得很。
就算石波清再会伪装,他怎能知道连启云受伤会伤在哪里就算那隐藏的高手用不知名的手法,在连启云迷乱无知的情况诱出烈马堂的机密,也绝不会问到这无关轻重的小问题。
这法子太好了。
只是让谁先来
提出建议的连启云胸有成竹道:“既然是我提出的,自然让他先解衣。我可不想让他有机可趁,知道我的伤势。”
很合理。没有个人反驳,就连另个连启云也只是冷笑道:“石波清,你若不说,我还想不起来。你这是自掘坟墓。”
那连启云也反唇相讥道:“你倒是亮了再说,莫不成你心里有鬼不敢亮伤,只逞口头之快”
“这有何难”连启云解了腰带,衣襟拉,露出左腰个伤口,伤口呈月牙状,肌肉外翻,鼓出肤外。可见当年伤痕之重。他抬头望向方裂谷道:“这是烈马堂创建初期,我们与玉郎君三丈谷役,我所受的伤。方堂主,你可记得”
方裂谷点头,那次撕杀惨烈。他的确有个哥哥叫方裂川,只是资赋平平,学艺不精,就是在那战而殁的。
他记得很清楚,连启云因此失去肾,正在左腰。
见方裂谷认同,大家把目光投到另个连启云身上,看他何解。只见他神色凄厉,正用手抚腰际,似这伤痕勾起了无数伤痛的回忆。
方裂谷看得心头酸,提醒道“连堂主,该你了。”
那人声悲啸,两行热泪滚了下来,他猛地把衣襟敞。
大厅里顿时雅雀无声,尽皆震惊。
伤口赫然在目。
呈月牙状,红肉外呈,微微鼓起。
两道伤疤的位置,形状无不同。
这这怎么解释怎么可能
大厅里静了片刻,似千只蜜蜂涌起,顿时炸了窝。
两个连启云还没说话,堂上已经议论纷纷,吵成了片。
钱世命指着那衣冠整洁的连启云道:“他是石波清他来,烈马堂的事就忽然多了起来。”
方裂谷跳脚道:“放你娘的屁我和连启云起厮混多年,他是真是假,难道老子分辨不出,反让你这新来的指手画脚我看那后来的,才可疑。”
这个连启云大怒,道:“钱堂主,事事都牵连的人,恐怕是你吧。”
那个连启云大悲,沉声道:“方堂主,难道连你也不认识我了你怎么可以指鹿为马”
乱。
乱成了片。
各持己见,都认定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
原本有怨隙的人,更是恶语相向,更不能把对方格杀当场。
烈马堂背后的仇视如暗流涌动了起来,多少新仇旧恨并掀开。
烈马堂成了个火桶,触即发。
在这时刻,直沉思不语的冷独孤才说了话。他抬手,全场顿时静了下来。
你可以不服天,不服地,但你不能不服冷独孤。
他从不以德服人,也不会讲什么道理。他只用样说话,就是他的霸道。
当个人的霸道,霸道到了让人畏惧的地步,那霸道反而成了种威信。
对于这件事,冷独孤似乎也很头疼,他终于下了道命令:“先将这两人都囚禁起来,个关在东牢笼,个关在西牢笼。看守倒不必太多,毕竟这件事若要传出,必人心惶惶,我们脸上也不光彩。就各自只派个人吧,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两个连启云都脸悲戚,他们不服。毕竟派自己出去的是烈马堂,失手被擒,不但没有人救,回来反被这样对待。大凡是个人,有谁会高兴,会服气
冷独孤却不管那些,先关押了再说,反正谅他们也翻不出大浪。
半晌方裂谷才道:“只派个人看管,这恐怕不妥吧”
冷独孤冷笑道:“以石波清的智力,就算派二百人看守又如何他若要逃,就算派千个人都没用。而我,怕的不是他逃,而是怕他不逃。”
原来这是个局。冷独孤设下的局。
既然两个连启云碰了面,石波清想做的必然是逃。
欲擒故纵。
他只要动,冷独孤就有办法对付他。
在内寨,每个箭塔上都埋伏了十名弓箭手,在寨门附近则隐藏了百名眼尖手快的刀斧手。
连启云的易容术虽高明,武功却是稀松。有了这样的安排应该足够了吧。
只是他没想到,夜无事,竟然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石波清似乎并不打算走,他很沉得住气。他不急。
他不急,冷独孤心里反而没有了底。清晨起床,他就匆匆赶到两个狱房,仔细查看。
东牢笼的连启云仍在。听到动静,他睡眼蒙胧地睁开眼,看见冷独孤就脸激动,大叫:“冷堂主,我是真的连启云啊,你怎可这样对我”
这很正常。个人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却被当作囚徒,任谁,谁心里都不好受。
冷独孤什么也没说,转身去了西牢笼。
西牢笼的连启云也在,他睡得正酣。这睡不是装睡,他的呼吸他的心跳都表明他是真的在睡。
这也很正常,个人莫名其妙遇到个连自己都真假难辨的人,情绪难免激动,激动过后就是疲惫,他若是精神抖擞反而不正常了。
难道自己想错了冷独孤疑惑不解。
他转身想出去,忽然发觉不对。
什么地方不对
那个给自己开门的狱卒不见了。
本来他轮值夜,也该换人了。只是这时天刚刚露出鱼肚白,轮换的人还没来,他怎么就走了
冷独孤大吃了惊,他立即转身,长剑挥,儿臂粗的铁栅栏齐齐斩断。他闪身,就把连启云揪在手里,叫道:“连启云,你醒醒,看看我是谁”
声音如雷。可连启云居然毫无反应,依然睡得香甜。
冷独孤大怒。他不是傻子。他立即明白过来,石波清居然在自己眼皮底下溜走了。里面这个人虽然长了张连启云的脸,但他绝不是连启云,他是真正狱卒。
这简直是个讽刺。
自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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